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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若相依莫离弃更新时间:2026-07-23 11:14:37
十年温粥,凉了人心
作者:都是过去的事 状态:已完结
类型:短篇言情
都是过去的事的《十年温粥,凉了人心》这本书可谓用心良苦,内容很吸引人,人物描写精致,高潮迭起,让人流连忘返,陈屿苏曼可乐是该书的主角。主要讲述的是:表面凝着一层亮晶晶的米油。苏曼脱下高跟鞋,包往沙发上一扔,趿拉着拖鞋走到厨房。陈屿已经盛好了,白瓷碗,勺子搁在碗边,粥的……
精彩章节
第一章粥陈屿有个习惯。每天晚上回家,不管多晚,不管多累,
厨房的灶台上总要温着一碗粥。白粥,小米粥,皮蛋瘦肉粥,有时候加几颗红枣,
有时候放几粒枸杞。小火煨着,咕嘟咕嘟,白色的水汽从锅盖边缘冒出来,
把厨房的玻璃蒙上一层雾。这个习惯保持了十年。从结婚第一晚开始,一天没断过。
苏曼胃不好。老毛病了,小时候家里穷,经常饥一顿饱一顿,落下的病根。凉的不能吃,
辣的不能吃,硬的吃了就胃疼,疼起来蜷在床上,脸色煞白,额头上全是冷汗。
陈屿记着这件事,比记自己的生日还清楚。每天晚上出门前把米淘好,水加足,小火开着,
算准苏曼到家的时间。等她推门进来,粥刚好煮到浓稠,米粒开花,
表面凝着一层亮晶晶的米油。苏曼脱下高跟鞋,包往沙发上一扔,趿拉着拖鞋走到厨房。
陈屿已经盛好了,白瓷碗,勺子搁在碗边,粥的温度刚好,不烫嘴。她低头喝一口,
眯起眼睛,嘴角沾着米粒。「好喝。」就这两个字。陈屿能高兴一整晚。
---陈屿是那种扔进人堆里扒拉半天都找不着的人。一米七三,瘦,但结实。
常年在工地上泡着,胳膊上全是腱子肉,肩胛骨的地方晒出了一道明显的分界线,
往上是被T恤遮住的白,往下是被太阳反复烤过的黑红。手背青筋凸起,
掌心的老茧厚得能磨砂纸,指甲缝里永远洗不干净,嵌着腻子粉和水泥灰。他三十五了,
看着像四十多。工友们下了工喜欢凑一块儿喝酒打牌。工地门口的小卖部外面摆几张塑料凳,
几瓶冰啤酒,一碟花生米,一包烟轮着抽,能从傍晚喝到半夜。骂包工头,骂甲方,
骂材料商,骂完了哈哈大笑,明天接着干活。陈屿从来不凑这个热闹。工具包往肩上一甩,
步子迈得又大又急,往公交站赶。工友老周喊他:「老陈!你急个球啊!
你老婆在家又跑不了!」旁边的人跟着起哄:「就是就是!老陈天天跟火烧**似的,
回去干啥?给老婆洗脚啊?」一阵哄笑。陈屿就笑一下,摆摆手,不说话。
脚下的步子一点没慢。他急的不是苏曼跑了。他急的是可乐四点半放学,
他答应了今天去接;急的是厨房的垃圾桶还没倒;急的是昨天苏曼说想吃他做的红烧肉,
他今天早上出门前把五花肉从冰箱里拿出来解冻了。他急的事情太多了。
多到每一件都跟苏曼有关。---陈屿没有父母。不是离得远。是没了。
父亲在他十二岁那年的冬天走的。煤矿塌方,连人带机器全埋在下面。等挖出来的时候,
人已经硬了。母亲没让他看,只让他在灵堂外面跪着。他跪了一整夜,
膝盖跪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后来是被邻居拖走的。母亲一个人拉扯他三年。种地,养猪,
给人洗衣裳,去镇上工地搬砖,什么活都干。手上全是裂口,
冬天裂得最深的地方能看见里面粉红色的肉。他十五岁那年夏天,母亲也走了。肝上的毛病,
医生说其实早点来治还有救,可他们家没有「早点」这个选项。初中毕业那天,
别人家的孩子有父母来接,抱着花拍照,一家人去下馆子。他一个人去食堂吃了顿饭,
花了三块钱打了个荤菜,一块五打了个素菜,吃完回宿舍卷铺盖。没人送他。也没人等。
他坐上了从镇上开往县城的大巴车。兜里揣着一百二十块钱——母亲留下的,压在枕头底下,
用一块洗得发白的手帕包着,叠得方方正正。大巴开动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
镇子越来越小,灰蒙蒙的,最后被山挡住了。他没哭。不是不想哭。是哭了也没人看。
从那天起,他一个人活着。干过工地小工,一天三十块,扛水泥扛到肩膀磨掉皮,
晚上睡觉不敢翻身。睡过桥洞,啃过馒头就凉水,被包工头赖过工资,被城管追着跑丢过鞋。
送过快递,跑过外卖,在电子厂的流水线上拧过螺丝,在工地上给大工递过砖。
后来跟着一个老师傅学装修。贴瓷砖,刮腻子,刷墙,走水电,一样一样地学。
手上磨出水泡,泡破了流黄水,结痂,再磨破。反反复复,最后磨成了刀都割不动的大老茧。
他不觉得苦。因为不知道甜是什么滋味。没有对比,就没有苦。认识苏曼那年他二十五。
乡下的表姨给介绍的。表姨在电话里说:「姑娘二十二,长得好看,性格开朗,
就是家里条件也一般。不嫌你穷,你过来见见。」他穿上唯一一件没有油漆点子的格子衬衫,
去理发店剪了个头,刮了脸。镜子里的自己看着还算精神,就是皮肤黑,
怎么洗都洗不白的那种黑。见面地点在县城一家茶餐厅。他到早了,坐了半个小时,
紧张得手心全是汗,把桌上的纸巾攥湿了好几张。然后苏曼推门进来了。
她穿了一条碎花裙子,白色的帆布鞋,头发又黑又长,披在肩上,发梢微微卷着。皮肤白,
眼睛大,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像月牙,整个人亮堂堂的,跟会发光似的。
她跟服务员打招呼,声音脆生生的。跟邻桌的小朋友扮鬼脸,逗得小孩咯咯笑。
坐到陈屿对面的时候,大大方方地说:「你就是陈屿吧?我叫苏曼。」陈屿嘴笨,
张了半天嘴,憋出一句:「你、你喝什么?」苏曼就笑了。笑得更灿烂了,
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随便,你喝什么我喝什么。」那顿饭吃的什么,陈屿后来全忘了。
他只记得自己一直在偷偷看苏曼,又怕被发现,看两眼就低头扒饭。苏曼倒是自然得很,
问他做什么工作,他说装修。问累不累,他说还好。问一个月挣多少,他老老实实说了个数,
说的时候耳朵都红了。苏曼点点头,没说多也没说少。吃完饭陈屿送她回家。县城的老街,
梧桐树遮出一大片阴凉,阳光从树叶缝隙里漏下来,碎金似的洒在地上。
两个人隔着一臂的距离走,手臂偶尔碰一下,陈屿就跟被烫着了似的往旁边缩。
到了苏曼家楼下,苏曼忽然转过身,看着他问:「你觉得我怎么样?」
陈屿的耳朵根一下子烧起来,红得能滴血。「挺、挺好的。」「那你愿意吗?」「愿意。
愿意的。」「那咱就处着试试。」苏曼冲他笑了一下,转身进了单元楼。
碎花裙子在楼道口一闪,不见了。陈屿站在楼下,盯着那个空荡荡的楼道口,
心脏砰砰跳得跟擂鼓似的。梧桐树的影子在他身上晃来晃去,蝉鸣震天响。
那天晚上他躺在出租屋的硬板床上,盯着天花板上的一道裂缝,翻来覆去睡不着。
脑子里全是苏曼笑起来的样子,眼睛弯弯的,像月牙。他爬起来,对着黑漆漆空荡荡的屋子,
很小声地说了一句。「我这辈子,拼了这条命,也不能让她受委屈。」没人听见。
月亮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他那双布满老茧的手上。
---第二章十年他们处了不到一年就结婚了。没什么像样的婚礼。
在县城一家普通饭店摆了几桌,来的人大多是苏曼家的亲戚。陈屿这边,就几个工友,
加上表姨。凑了一桌都没坐满。他穿着租来的西装,不太合身,袖子长了一截,
裤脚也长了一截,挽了两道还是拖在地上。苏曼穿着白色婚纱,化了妆,头发盘起来,
露出白皙的脖颈,好看得让他不敢直视。敬酒的时候,苏曼的二姨拉着苏曼的手,
眼圈泛红:「曼曼,你找了个老实人,以后好好过日子。」苏曼笑着点头,说二姨你放心吧。
陈屿端着酒杯站在旁边,嘴角笨拙地翘着,心里想:老实人。他这辈子,
好像也就只剩下老实这一个优点了。可苏曼不嫌弃,那他就把这点老实,全都给她。
结婚后他们在县城租了个一室一厅。房子不大,老小区,没电梯,六楼。
但苏曼收拾得挺温馨。窗帘是她挑的,碎花的,跟相亲那天穿的裙子有点像。床单也是,
粉色底子带白色小碎花。床头柜上放了个玻璃花瓶,插着两朵塑料玫瑰花——真的买不起,
塑料的也好看,苏曼说的。陈屿每天早出晚归。苏曼在超市做收银,两班倒,
有时候早班有时候晚班。早班的话,陈屿四点半就起来做早饭,煮粥,蒸包子,
煎两个荷包蛋。苏曼爱吃溏心的,他练了很久才掌握火候,蛋黄刚好凝固到能流动的程度,
一筷子戳下去,金黄色的蛋液慢慢渗出来。苏曼吃完早饭去上班,他收拾碗筷,
把厨房擦干净,然后拎着工具包出门。晚上回来,不管苏曼在不在家,他先把饭做上。
苏曼上晚班的时候,他把饭菜装进保温盒,骑二十分钟自行车送到超市去。
苏曼的同事都认识他了,远远看见那个穿工装、头发上沾着白灰的男人骑自行车过来,
就冲里面喊:「苏曼!你家老陈又来送饭了!」苏曼出来接过保温盒,有时候笑一下说谢谢,
有时候忙得顾不上说话,接过就转身进去了。陈屿也不在意。他骑上自行车往回走,
风吹在脸上,心里踏实。他就喜欢这种踏实。结婚第二年,可乐出生了。六斤八两,
哭声洪亮,整个产房都能听见。护士抱出来的时候,陈屿的手抖得接不住。
护士笑着说你别紧张,他才稳住手,把那个皱巴巴红彤彤的小东西接过来。那么小。那么轻。
眼睛还没睁开,嘴巴一张一张的,像条小鱼。陈屿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他赶紧别过脸去,
用袖子擦。可越擦越多,止不住。苏曼从产房推出来的时候脸色苍白,
头发被汗水打湿了贴在脸上。她看见陈屿红着眼眶站在那儿,笑了一下,
声音虚弱:「哭什么呀,又不是你生的。」陈屿蹲在推车旁边,伸手去握她的手。
想说点什么,嘴张了半天,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最后只是把她的手贴在自己脸上,
眼泪顺着她的指缝往下淌。苏曼的手指动了动,轻轻擦掉他脸上的泪。「傻样。」
可乐满月那天,陈屿把攒了三个月的工钱拿出来,给苏曼买了一条金项链。很细的那种,
坠子是一颗小小的爱心。花了将近两千块,是他从每天的烟钱、午饭钱里一分一分抠出来的。
苏曼打开那个红色绒布盒子的时候,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低头看了看项链,又抬头看了看他。
「你哪来的钱?」陈屿挠了挠后脑勺:「攒的。」「你抽的烟呢?」「戒了。」苏曼看着他,
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她把项链拿出来,转过身,让他帮忙戴上。扣子很小,
陈屿粗糙的手指头弄了半天才扣上。苏曼转回来,摸了摸锁骨上那颗小小的爱心,
眼眶有点红。「以后别乱花钱了。」嘴上这么说,但陈屿看见她转身的时候,偷偷笑了一下。
那条项链,苏曼戴了十年。洗澡不摘,睡觉不摘,链子褪了色也不摘。
陈屿每次看见那颗小小的爱心在她锁骨间晃来晃去,就觉得,值了。什么都值了。
---十年。三千六百多天。陈屿把工资卡交给了苏曼,每个月十五号发工资,他一分不留,
全转过去。工地上偶尔发点奖金,多几百块,他也一分不藏。兜里最多揣个二三十块,
买瓶水,买包烟。后来烟也不买了。戒了。苏曼花钱他从不问。买衣服,买化妆品,
跟朋友出去吃饭唱歌,他从来不多嘴。他总觉得,女人就该漂漂亮亮的,就该出去玩玩。
自己没本事让老婆住大房子开好车,这点钱再抠着算着,那还叫男人吗?家里的事,
苏曼几乎没插过手。洗衣做饭,他包了。拖地擦窗,他包了。水管堵了自己通,
灯泡坏了自己换,空调滤网定期拆下来洗,马桶水箱里的配件老化了,
他蹲在卫生间研究了一下午给修好了。可乐从出生到上幼儿园,再到上小学。
半夜抱着来回走动哄睡、接送上下学、辅导作业、开家长会、生病发烧整夜守着——全是他。
苏曼偶尔陪儿子玩一会儿,可乐就高兴得跟过年似的。陈屿站在厨房门口,
看着沙发上母子俩笑成一团,也跟着笑。他觉得苏曼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每年苏曼的生日,
他提前一个月就开始攒钱。买束花,订个小蛋糕,把家里收拾得窗明几净。花不贵,康乃馨,
十几块钱一把,插在床头柜的玻璃花瓶里。蛋糕也不大,六寸的,够一家三口吃。
苏曼回来的时候,他就站在门口,搓着手笑:「曼曼,又老了一岁了。」苏曼白他一眼,
然后吹蜡烛。结婚纪念日更隆重些。他把可乐送到邻居张阿姨家,自己在家做一桌子菜。
红烧肉、清蒸鲈鱼、番茄炒蛋、蒜蓉西兰花,全是苏曼爱吃的。温一壶米酒,摆两只杯子。
苏曼推门进来,看见满桌子的菜和那壶温着的米酒,有时候会愣一下,
然后笑着说:「你还记得呢。」陈屿就笑:「忘了自己生日也不能忘了这个。」
有一年的结婚纪念日,苏曼吃完红烧肉,忽然放下筷子,看着他。「陈屿,你后悔娶我吗?」
陈屿被这没头没脑的话问得一愣。「后悔啥?」「后悔……我也没多好。不会做饭,
不会收拾家,脾气还大。」苏曼低着头,筷子戳着碗里的米饭,「你看别人家的老婆,
贤惠又能干。你娶了我,啥都得你干。」陈屿放下筷子,伸手去握她的手。
「我要是娶个啥都会干的,**啥?」苏曼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
不知道是灯光还是别的什么。「你就是嘴笨。」「我说的是实话。」苏曼抽回手,
端起米酒喝了一口,别过脸去。但陈屿看见她耳朵尖红了。情人节,七夕,妇女节,
甚至儿童节。他都会发红包。520,1314,钱不多,但他记得。有一年情人节,
他在工地刷墙,中午吃饭的时候工友们凑一块儿刷手机。老周忽然喊起来:「**,
我老婆给我发了个红包,五块二!你们说她是啥意思?」一群大老爷们儿笑成一团。
陈屿没笑。他打开微信,给苏曼转了520。附了一句:老婆情人节快乐。苏曼秒收。
回了一个亲亲的表情。陈屿对着手机屏幕傻笑了半天。老周凑过来看了一眼,
啧啧两声:「老陈啊老陈,你这辈子就被你老婆吃定了。」陈屿把手机揣回兜里,继续刷墙。
腻子刀在墙面上刮出均匀的弧度,心里比吃了蜜还甜。他就是愿意被苏曼吃定。愿意一辈子。
邻居们都说苏曼命好。「你家陈屿啊,打着灯笼都难找。」
楼下的王婶每次看见苏曼都要说一遍,「现在这样的男人哪儿找去?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
赚的钱全上交,还会做饭带孩子。我家那个,酱油瓶倒了都不扶!」苏曼就笑,
摆摆手:「他啊,就是个木头疙瘩。没情趣,不懂浪漫,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
也就只会干活了。」语气里带着嫌弃。但说这话的时候,
她会下意识摸一下锁骨上那颗小小的金色爱心。陈屿听见了,心里也不难受。
他觉得苏曼说得对,自己确实嘴笨,确实不懂浪漫,确实只会干活。那就多干点,
把活干好了,苏曼总会高兴的。他以为这样就能过一辈子。他真的这么以为。
---第三章变变化是从半年前开始的。最先不对劲的,是苏曼的衣服。
衣柜里多了好多他没见过的。紧身的裙子,黑色、红色、宝蓝色,吊牌的线都还没剪。
露肩的上衣,后背镂空的那种,挂在衣架上,布料薄得能透光。高跟鞋的鞋跟越来越细,
像根钉子似的,苏曼穿上以后走路的声音都不一样了,笃笃笃,又脆又响。以前她不这样。
以前她爱穿休闲的,牛仔裤,运动鞋,T恤衫,素面朝天也好看。然后是化妆品。
卫生间的梳妆台上堆满了瓶瓶罐罐。以前就一瓶大宝,一支口红。
现在水、乳、精华、面霜、粉底、隔离、防晒、眼影、腮红、高光、定妆粉,
陈屿认都认不全。有些瓶子上全是外国字,他一个字都看不懂。
每天早上苏曼要在镜子前站一个多小时。描眉毛画眼线,刷睫毛涂口红,左照右照,
前照后照。最后喷一种味道很浓的香水,甜腻腻的,跟以前不一样。
陈屿有一次站在卫生间门口,看着她对着镜子仔细地涂口红。涂完了,抿一下嘴唇,
左右侧脸各看一眼,然后满意地笑了一下。那个笑容,他以前没见过。不是给他的。
他问过一次。那天早上苏曼又在镜子前站了大半个小时。陈屿端着煮好的粥站在厨房门口,
犹豫了半天,还是开了口。「曼曼,最近怎么老买新衣服啊?」苏曼正在画眼线,
手顿了一下。然后从镜子里瞪了他一眼。「女人爱美不是正常的吗?
我打扮漂亮点你还不乐意了?」「不是不乐意——」「你赚的钱不就是给我花的?心疼了?」
陈屿赶紧摇头:「不是,不是心疼。我就是——」「就是什么?」「没什么。」
他把粥放在餐桌上,「粥煮好了,你趁热喝。」苏曼没应声。镜子里的她继续画眼线,
手很稳。陈屿拎着工具包出了门。走到楼下,他回头看了一眼六楼的窗户。窗帘拉着,
看不见里面。他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就是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悄悄地变。像墙壁里的水管,
外表看不出来,但里面已经锈了,漏水了,一滴一滴地往外渗。然后是时间。
苏曼回家越来越晚。一开始是九点十点。陈屿把饭菜热在锅里等她,
听到门锁响就起身去接她手里的包。后来变成十一点十二点。可乐已经睡了,
陈屿一个人坐在客厅,电视机开着,声音调得很低,他其实根本没在看。
茶几上的烟灰缸里烟头堆成了小山。再后来,干脆不回来了。第一次夜不归宿,
苏曼说是闺蜜失恋了,陪她喝酒,喝多了就睡在闺蜜家了。陈屿说好,那你注意安全。
第二次,说是朋友生日,唱K唱到凌晨,太晚了就在附近开了个房。陈屿说好,
别喝太多。第三次,说是网上认识的朋友约着线下聚会,去了隔壁城市,当天回不来。
陈屿在电话里沉默了几秒,然后说,好,到了发个定位。苏曼没发。
陈屿认识苏曼那个男闺蜜。姓赵,叫赵明远,长得白白净净,戴一副金丝眼镜,在银行上班。
两人是高中同学,关系好得穿一条裤子都嫌肥。苏曼说他就是好哥们,纯友谊。陈屿信了。
他也知道苏曼在网上有个游戏CP。苏曼玩一款叫《XX江湖》的手游,
在里面认识了一个男的,天天一起打副本做任务,帮会里的人都知道他们是CP。
游戏里老公老婆地叫着,苏曼说就是网上闹着玩的,让他别当真。陈屿信了。不是真信。
是不敢不信。可乐七岁生日那天,苏曼说好了要早点回来。陈屿提前收了工,
去蛋糕店取了订好的生日蛋糕——是可乐最喜欢的奥特曼造型,花了一百多块。
又去超市买了可乐爱吃的鸡翅和薯条,回家炸了一大盆。可乐从放学就坐在客厅等。
一会儿跑到门口听动静,一会儿趴在窗户上往下看。「爸爸,妈妈什么时候回来?」
「快了快了,妈妈说了今天早点回来。」六点,没回来。七点,没回来。八点,
可乐对着蛋糕发呆,小嘴扁着。陈屿给苏曼打电话,没人接。发微信,没回。九点,
可乐困了,窝在沙发上,眼皮一耷一耷的。
手里还攥着给妈妈画的生日贺卡——其实不是苏曼的生日,是可乐自己的生日。
他在幼儿园画了一下午,上面画了三个人,歪歪扭扭写着「妈妈生日快乐」——「生日」
两个字写错了,「日」字中间多了一横。陈屿蹲在沙发前,轻轻把贺卡从儿子手里抽出来,
看了一眼。心像被人攥了一把。「可乐,咱们先吹蜡烛好不好?妈妈可能加班,
晚点就回来了。」可乐摇摇头,声音带着哭腔:「我想等妈妈。」十点。
可乐在沙发上睡着了,眼角还挂着泪珠。陈屿把他抱进卧室,盖好被子,
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回到客厅,他把蛋糕放回冰箱,蜡烛收进抽屉。
桌上的炸鸡翅已经凉透了,凝着一层白色的油脂。苏曼是凌晨一点回来的。一身酒气。
妆花了,眼线晕开,像两只黑眼圈。高跟鞋拎在手里,光着脚走进来,
看见客厅桌上没来得及收拾的生日布置,愣了一下。「哦,今天是可乐生日。」
她拍了拍脑门,语气轻飘飘的,像在说一件忘了买的酱油。「我给忘了。改天补。」
说完趿拉着拖鞋进了卧室,门关上了。陈屿站在客厅里,看着那扇关上的门,看了很久。
他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看着那个奥特曼蛋糕。奶油做的奥特曼歪着头,
眼睛是用巧克力豆做的,黑亮黑亮的。他把冰箱门关上。在厨房站了很久。
---第四章夜那天是周五。从早上开始就下着小雨。不是夏天那种痛快的暴雨,
是秋天的绵雨,细细密密的,落在地上没有声音,只是把整个世界都洇湿了。
空气里一股潮乎乎的泥土味,衣服晾在阳台上两天都干不了。陈屿下午提前收了工。
他跟工头老周请了两个小时的假,说去接孩子。老周挥挥手让他去,
说今天反正也没什么急活。他先去学校接了可乐。可乐看见他站在校门口,
背着书包噔噔噔跑过来,一把抱住他的腿。七岁的孩子,脑袋刚到他腰带的位置,
抬头看他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爸爸!今天你来接我呀!」「嗯。高兴不?」「高兴!」
陈屿弯腰把儿子抱起来。可乐最近长胖了些,抱在手里沉甸甸的,暖和和的。
他把脸埋在儿子的小肩膀上,深深吸了一口气。可乐身上有股奶香混着汗味的味道,
闻着让人安心。路过水果店,他停下来。可乐趴在玻璃柜台上,鼻子压得扁扁的。
「想吃草莓。」陈屿看了看价格。反季节的草莓,一小盒要三十多块。他犹豫了一下,
可乐拽了拽他的衣角。「算了爸爸,不吃了,太贵了。」陈屿低头看着儿子懂事的小脸,
心里揪了一下。他掏钱买了一盒。「吃。爸爸今天发奖金了。」没发。但他想让儿子吃草莓。
回到家,他让可乐在客厅看动画片,自己系上围裙进了厨房。
冰箱里的五花肉是早上拿出来解冻的,已经化软了。他切成麻将大小的块,冷水下锅焯一遍,
捞出来沥干。锅里放油,下冰糖,小火炒出糖色,五花肉倒进去翻炒,
肉块在锅里滋滋冒着油,染上一层红亮的糖色。加料酒、生抽、老抽、八角、桂皮、香叶,
倒开水没过肉,盖上锅盖小火焖。红烧肉。苏曼最爱吃的。她说过,陈屿做的红烧肉,
比外面饭店的都好吃。肥而不腻,入口即化,连瘦肉都不柴。陈屿把这句话记了十年。
他又做了清蒸鲈鱼、番茄炒蛋、蒜蓉西兰花。全是苏曼爱吃的。鱼是早上在菜市场挑的,
活蹦乱跳的鲈鱼,摊主帮忙杀好刮了鳞,他回家又仔细刮了一遍,
鱼肚子里的黑膜洗得干干净净。四菜一汤,摆了一桌子。可乐趴在餐桌边,
使劲吸鼻子:「好香啊爸爸!」「去洗手,洗完手吃饭。」六点,菜上齐了。七点,菜凉了。
陈屿把红烧肉和鱼端回锅里重新热了一遍。八点,可乐趴在餐桌上,
手里的草莓吃了两颗就不吃了,说要等妈妈回来一起吃。动画片放完了,电视机里播着广告,
声音忽大忽小。陈屿拿起遥控器关了电视。九点,可乐睡着了。小脑袋枕在胳膊上,
口水流了一袖子。陈屿把他抱进卧室,脱掉外套和鞋子,盖好被子。可乐迷迷糊糊翻了个身,
嘟囔了一句:「妈妈回来了吗……」陈屿轻轻拍着他的背。「睡吧。妈妈就快回来了。」
可乐又嘟囔了一句什么,沉沉睡去。陈屿在床边坐了一会儿。儿子的睫毛很长,像苏曼。
睡着了以后嘴巴微微张着,一只小手攥着被子角。他站起身,把卧室门虚掩上。
客厅里很安静。墙上的钟嘀嗒嘀嗒走着,厨房水龙头没关紧,隔几秒滴一滴水,
落在不锈钢水池里,叮的一声。陈屿坐在沙发上。六分三十七秒。他给苏曼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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