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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又嫁给了我那个有病的老公》小说精彩阅读 《重生后我又嫁给了我那个有病的老公》最新章节列表

编辑:风苍溪 更新时间:2026-05-19 14:15:31
重生后我又嫁给了我那个有病的老公

重生后我又嫁给了我那个有病的老公

作者:菠萝童靴 状态:已完结

类型:短篇言情

重生后我又嫁给了我那个有病的老公吴言宇陈晓杰蒋一琪这是一本及其优秀的一部作品!无论是从作者菠萝童靴的文笔还是对人物设定,剧情设定,都能够让读者代入进去,精彩内容推荐:又看了看他颧骨上的淤青。“你以前也总是这样,”我突然说,“明明在乎得要命,却装得比谁都冷。”他的手突然抖了抖,我抬起头,……

精彩章节

我老公是一名重度抑郁症患者。每天要吃三种药:奥氮平、舍曲林、艾司西酞普兰。

但他会把工资卡交给我,记得我随口说过的每一句话,连我哪天该换卫生巾都算得比我准。

这三年我瘦了二十斤,头发大把大把地掉,凌晨三点经常被他的翻身声吵醒。

但我不后悔嫁给他。一天都没有。然后我醒了。徐良的《红妆》从枕边传来,

电流声滋滋作响。我低头一看——诺基亚5230,时间显示2012年10月15日。

我回到了十七岁。回到了他还没生病的年份。而他也回来了。比我早三天。

他用冷漠推了我无数次,只因为不想让我再经历一遍那些凌晨三点的翻身声。

可他不知道的是。没有他的未来,才是真正的末日。第1章“你在我身旁化妆,

超短裙撩人的模样...”我是被一阵老式MP3的电流声吵醒的。

徐良的声音带着底噪的电流声,混在旋律里。我猛地睁开眼睛。头顶是一块发霉的天花板,

日光灯管嗡嗡作响。

印着“Everythinghappensforareason”的黑色T恤。

右边床铺的女生,我记得她叫周敏,正侧躺着,外放的MP3就搁在枕边。

我认得那个MP3。纽曼的,2G内存,银色外壳已经磨得差不多了。《红妆》这首歌,

是我高中时候的热门神曲。我猛地坐起来,动作太大,铁架床发出一声刺耳的“嘎吱”。

哎哟!”周敏被吓了一跳,不满地看过来,“蒋一琪,诈尸啊你?吓死我了,

我还以为宿管大妈来查寝了呢。”查寝?宿舍?不对,难道...我的手开始发抖了,

目光开始横扫周围。然后看到了枕头旁的手机,拿起来。是诺基亚5230。

那块小小的电阻屏上,时间显示着: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21:47。

锁屏壁纸是《吸血鬼日记》里Damon的剧照。右上角**图标闪烁着,我点进去,

消息列表哗啦啦地弹出来。“琪琪,

你昨天转的那条说说太非主流了哈哈哈”“末日倒计时68天!你怕不怕!!”“蒋一琪,

你空间那条‘世界末日之前一定要谈一场恋爱’的说说被转了两百次了。

”我一条一条地往下翻,用力扯头发,头皮一阵发麻。说说。火星文。非主流。末日倒计时。

2012年。我回到了2012年。我是蒋一琪。2026年的蒋一琪,三十岁,

在一家外企做市场总监,已婚,有一个四岁的女儿。

而此刻躺在这张窄得翻个身就要掉下去的宿舍床上的我,十七岁,高二,文科二班,

成绩中等偏下,存在感约等于零。我闭上眼睛,深呼吸。三秒之后,我又睁开。

天花板上那块水渍还在。日光灯还在嗡嗡响。《红妆》还在循环播放。不是梦。

我几乎是连滚带爬地翻下床,光脚踩在冰凉的水泥地上,冲到走廊尽头的洗手间。

镜子里的我。梨花烫,齐刘海,厚得像一堵墙。眉毛修得极细,弯成一个夸张的弧度。

嘴唇上涂着一层淡粉色的唇彩,油亮亮的,像刚吃完猪油拌饭。

我盯着镜子里那张十七岁的脸,突然就红了眼眶。不是因为怀念青春。

是因为我想起了一个人。吴言宇。2012年的吴言宇,十七岁,高二,理科一班。

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永远低着头画画。未来的他,是一名建筑设计师。

我见过他设计的每一栋楼。线条冷硬,棱角分明,像是用孤独砌起来的,

可每一栋楼的某个角落里,都藏着一朵小小的花。他说过:“建筑是理性的,

但理性和理性之间,总要留一条缝,让光透进来。”那是2023年的他说的话。

那时候我们刚结婚两年,他刚拿到一个青年建筑师奖项,意气风发。可那条缝,

后来被一场抑郁症堵死了。2024年冬天,他开始失眠。整夜整夜地坐在书桌前,

对着电脑屏幕发呆。他不说话,不吃饭,不接电话。他画不出图了,

那个曾经能用一支铅笔画出整座城市的男人,连一条直线都画不直了。医生说是重度抑郁。

病因?家族遗传是其一。工作压力是其二。但最根源的那道伤口,发生在2012年冬天,

高二上学期的某个傍晚,学校后巷。他被一群人堵在那里。拳打脚踢。有人拍了视频,

传到网上。评论区里全是嘲讽,“那个画画的怂包”、“活该”、“谁让他整天**”。

那件事之后,他开始失眠,开始不说话,开始在课本的空白处画一些扭曲的、黑暗的图案。

抑郁症的种子,就是从那天种下的。而今天,是2012年10月15日。距离那场暴力,

还有差不多一百天。我站在镜子前,双手撑着冰凉的水池边沿。

看着镜子里那个十七岁的女孩,一字一句地说:“蒋一琪,来得及。”第2章第二天,

我没有去上早自习。我翻遍了整个宿舍,从周敏的储物柜里找到一张理科一班的课程表,

又从床底下的鞋盒里翻出那张已经皱巴巴的校园地图。理科一班在三楼最东边。

我穿过走廊的时候,早自习的读书声从各个教室里涌出来,

英语、语文、政治——混杂在一起,像是某种奇怪的背景音。我在一班门口停下来。

门是开着的。我能看见里面的样子课桌上堆满了教辅书,五三、王后雄、薛金星,

花花绿绿的。黑板上写着“距玛雅预言末日还有68天”,旁边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骷髅头。

最后一排,靠窗。吴言宇,他坐在那里。十七岁的吴言宇,比我想象中瘦。

校服穿在他身上空荡荡的,像是借了别人的衣服。他的头发比记忆里长,碎发垂下来,

遮住了半边脸。他低着头,手里握着一支自动铅笔,在画什么。阳光从窗户照进来,

落在他的手背上,那双手很瘦,骨节分明,指间有铅笔灰的痕迹。他在画设计图。

我认得那种专注的姿态。未来的他,在画图纸的时候也是这样,微微偏着头,眉头轻蹙,

嘴唇抿成一条线,好像整个世界都跟他无关。我的眼眶突然就热了。2026年的吴言宇,

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画过图了。他的手会抖,握不住笔,连自己的名字都写得歪歪扭扭。

“吴言宇。”我喊他。他没有抬头。我又喊了一遍,声音大了一些,

走廊里路过的几个同学回头看我。他还是没有抬头,我索性直接走了进去。

教室里有几个同学抬起头,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走到他课桌旁边,站定。

他终于抬起头了。十七岁的吴言宇,五官比记忆里更锋利。颧骨有点高,下颌线条很紧,

嘴唇薄而苍白。眼睛是深褐色的,很明亮清澈。他看着我,眼神里没有任何波动。“言宇。

”我叫着他的名字,眼泪突然掉了下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明明来之前想好了要冷静、要克制、不要吓到他。

可我看见他好好坐在那里、还能画画、还没有被毁掉的那一刻,我根本控制不住。

他看着我的眼泪,眉头微微皱了一下。然后他只是淡淡说了一句话:“同学,你认错人了。

”我愣住了。不是因为他冷漠。是因为他的眼神,那种眼神我见过。2024年的冬天,

抑郁症最严重的时候,他就是这样看我的。不是不爱,是觉得自己不配被爱。我张了张嘴,

想说点什么,他却已经低下头,继续画他的图了。自动铅笔在纸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均匀又冷静。我站在他旁边,站了大概三十秒钟,然后转身走了。我没有放弃,

我只是需要换一个方式。第一节课间,我去了天台。我知道他有时候会去天台。

未来的他告诉过我,高中时候最喜欢天台,因为“那里离天空最近,离人群最远”。他不在。

第二节课间,我去了操场。他在。一个人坐在升旗台旁边的台阶上,手里还是那支自动铅笔,

画的是操场上那棵老槐树。我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他没有看我。“今天天气挺好的。

”我说。他没说话。“你画的是那棵树吗?画得挺好的。”他没说话。“吴言宇,

我——”“同学。”他打断了我,终于转过头来看我,表情到平静到冷酷,“你一直跟着我,

想干什么?”我想说:“我想救你”。但我知道这句话说出来,他会觉得我是个疯子。

“我想跟你做朋友。”他盯着我看了大概三秒钟,然后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

头也不回地走了。下午,我去了画室。学校的美术画室在实验楼四楼,平时很少有人去。

但我知道他偶尔会去。因为他跟我说过:“画室里有石膏像,我可以练练素描。”他果然在。

画架上夹着一张素描纸,他正在画一个石膏球体。排线很漂亮,整齐、细腻、有层次感。

我站在门口,没有进去。他大概感觉到了我的目光,回过头来,看见是我,眼神里闪过一丝,

不是厌烦而是疲惫。一种不属于十七岁少年之间,那种深沉的疲惫。“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说了,我想跟你做朋友。”“我们不是一个班的,也不认识,你为什么要跟我做朋友?

”因为你是我的丈夫。因为你是我女儿的父亲。因为你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人。

因为你会在一年后被打碎,然后花十二年时间拼回自己,

然后在拼好的那一刻又被命运推入深渊。“因为你画画很好看。”我说。

他终于露出了一点表情,不是笑,更像是一种无奈又困惑的皱眉。“你这个人,很奇怪。

”然后他低下头,继续画他的球体。我没有再说话,我搬了一把椅子,坐在画室的另一头,

安安静静地看他画画。他画了大概二十分钟,中间偷偷看了我三次。

每一次都是装作不经意的瞥一眼,然后迅速把目光移回画纸上。第三次的时候,他放下铅笔,

叹了口气。“你叫什么名字?”“蒋一琪。”“蒋一琪,”他念了一遍我的名字,淡漠说,

“你不用在这里陪我。我这个人很无聊的。”“我不觉得你无聊。”“…随便你。

”他又开始画画了。但这一次,他的排线没有之前那么流畅了,他画错了两根,用橡皮擦掉,

又画错了一根。离开画室的时候,我在门口停了一下,回头看他。夕阳的光从窗户照进来,

给他的侧脸镀上了几道暖痕。我悄悄我的那部诺基亚5230拍了一张照片,拍完一看,

画质渣得像打了马赛克。第3章接下来的三天,我每天都会出现在吴言宇的视线范围之内。

早自习之前,我在校门口等他。他不理我,我就走在他旁边,保持一米距离,不说话,

不烦他,就是跟着。课间操的时候,我站在文科二班的队列里,

但目光永远飘向理科一班的方向。他站在倒数第三排,做操的动作很敷衍,胳膊伸不直,

腿也踢不高,像是被人提着线的木偶。但我注意到一件事。他每次转体运动的时候,

目光都会往我这边偏一下下。非常快,快到如果不是我一直在看他,根本不会发现。

午饭的时候,我端着饭盒坐在他斜对面。他吃得很简单,一份米饭,一个炒青菜,

一碗免费汤。他吃饭的样子很安静,一口一口的,像是在完成一件必须完成的任务。

“你不吃肉吗?”我问。“不吃。”“为什么?”“不为什么。

”他把饭盒里的最后一粒米扒进嘴里,站起来走了。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好像犹豫了一下,

然后回过头说了一句:“你也不用天天跟着我。”“我没有天天跟着你,”我说,

“食堂又不是你家的。”他嘴角勾了一下,转过头,走了。下午最后一节自习课,

我去校刊编辑部交稿。这件事是重生之前就计划好的。

我知道未来的自己有什么优势——英语、写作、对趋势的判断力。2012年的校园里,

这些东西足以让一个透明人变成焦点。我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叫《末日之后》。

表面上写的是玛雅预言,实际上写的是重生。我把自己藏在一层虚构的壳里,

写一个女孩在世界末日之后醒来,发现一切都还来得及,所有失去的人都还在,

所有做错的事都可以重来。我写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笔尖在纸上停了一下。

“如果明天就是末日,我只想做一件事——找到你,告诉你,末日不可怕,

可怕的是末日之前,我还没来得及认识你。”校刊的主编是个戴眼镜的男生,叫林致远。

他看完之后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一句:“蒋一琪,你以前怎么不投稿?”“以前不想。

”“以后多投。”我笑了笑,没说话。文章发出来的那天,是10月22日。

整个学校都炸了。那时候的校园传播方式很简单——校刊印出来,每个班发几份,

大家传着看。然后就是**空间、人人网、贴吧。

我的**访客从每天十几个变成了三百多个。好友申请哗啦啦地涌进来,

备注栏里写着“学姐你文章写得太好了”“求认识”“末日之前一定要认识你”。

有人把我的文章截图发到贴吧里,标题是“文科二班蒋一琪,这才是真正的文学”。

有人在人人网上写了一篇长文分析我的写作手法,

说“她的文字里有不属于这个年龄的苍凉”。还有人在空间里转载我的文章,

配上一段火星文:“゛末日徕臨徔前,讓莪們狠狠愛①茨╮”我看着这些,哭笑不得。

运动会是在11月初。2012年的我,或者说,原本的蒋一琪,体育成绩平平,

从来不在运动会上出风头。但2026年的我,跑过五个半程马拉松,

最远的一次跑了二十八公里。所以我报了女子三千米。发令枪响的时候,全场都没太在意。

三千米要跑七圈半,对于高中生来说,这几乎是一种酷刑。前两圈,我跟在队伍中间,

保持匀速。第三圈,前面的人开始慢下来了。呼吸声变得粗重,脚步变得沉重,

有人开始走了。第四圈,我已经到了第三名。第五圈,第二名。第六圈,第一名。最后一圈,

我加速了。冲过终点线的时候,全场都在喊。我弯着腰,大口大口地喘气,

汗水滴在塑胶跑道上,洇湿一大片。我抬起头,在人群里找吴言宇。

然后看到他站在跑道旁边,手里拿着一瓶水。他没有走过来,他只是站在那里,

表情复杂地看着我。我走过去,从他手里拿走了那瓶水。“给我的?”我问。“不是,

我自己喝的。”“你又不运动,喝什么水。”“......”我拧开盖子,喝了一大口,

是温的。他一定是提前很久就买好了,放在口袋里捂着。我看着他,微笑。他移开了目光,

耳朵尖泛红了。我没有戳穿他,只是把水瓶塞回他手里。“谢谢你的水,吴言宇。

”“说了不是给你的。”“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咯。”那天晚上,

我在**上给他发了一条消息。他的网名叫“Lonely°”,头像是一张黑白风景照,

空间背景是黑色的,签名档写着“世界末日与我无关”。我:“今天谢谢你。

”他过了大概十分钟才回:“说了不是给你买的。”我:“那你跑来看什么?”他:“路过。

”我:“三千米的终点线旁边路过?

”他发了一个“流汗”的qq表情包我盯着屏幕上这个表情包,挑了挑眉,笑了出来。

第4章2012年的校园里,最流行的东西除了**空间,就是“倒计时”。

黑板上写着的“距玛雅预言末日还有XX天”,每天都在变小。有人恐慌,有人兴奋,

有人觉得好玩,有人真的在考虑要不要把存了一年的零花钱花掉。11月中旬的一个下午,

我站在走廊上,看着那块黑板。那天下着小雨,走廊里很安静,大部分人都**室了。

**着栏杆,雨水飘过来,落在我的手背上,凉凉的。“距玛雅预言末日还有37天。

”我看着那几个字,突然就想到了2026年。想到吴言宇坐在书桌前发呆的样子。

想到他凌晨三点还在客厅里走来走去的身影。想到他有一次突然抱着我哭,说“琪琪,

对不起,我好像好不起来了”。想到我在公司加班到十一点,回家看见他缩在沙发角落里,

茶几上放着凉透的饭菜,他抬头看我,说了一句:“我以为你今天也不回来了。

”我说:“我每天都在回来。”他说:“我知道。但我总觉得,总有一天你会走。

”我说:“我不会走。”他没有说话。但我看见他眼眶红了。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

他不是不爱我。他是太爱我了,爱到觉得自己不配被我爱,爱到觉得我的付出是一种负担,

爱到宁愿推开我也不愿意拖累我。我站在2012年的走廊上,雨越下越大了,

飘进来打湿了我的校服袖子。我喃喃地说了一句:“对我来说,没有你的未来,

才是真正的末日。”这时候,我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吹了过来的。“你说什么?”我猛地回头。

吴言宇站在走廊的另一头,手里拿着一本物理教辅,校服被风吹得鼓起来。他看着我,

眉头微微皱着,像是听到了什么不该听到的东西。“没什么。”我说。他站在那里,

没有走过来,也没有离开。我们对视了大概五秒钟。然后他开口说:“你的袖子湿了。

”“我知道。”“会感冒的。”“哦。”他犹豫了一下,

从书包里拿出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深蓝色校服外套,放在走廊中间的栏杆上,然后转身走了。

我走过去,拿起那件外套,闻了一下,布料上有洗衣粉的味道,清清淡淡,

混着一股铅笔灰的气息,然后把它披在肩上。2012年的晚自习是九点结束,

小镇的九点已经很黑了,路灯昏黄,隔三差五才有一盏亮的。那天晚上我因为有点饿,

跑到了学校不远处,想买点宵夜吃。学校外面的街道上,网吧的灯牌是最亮的,

“××网咖”几个字在夜色里闪烁,门口蹲着几个染了黄毛的男生,嘴里叼着烟。

走到巷子口的时候,我听到了脚步声。不止一个人。“哟,这不是蒋一琪吗?

”三个男生从巷子里走出来。紧身裤,豆豆鞋,斜刘海长到盖住半边脸,

耳朵上戴着夸张的耳钉。其中一个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上下打量着我,

眼神里带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戏谑。我认出了他。何杰,隔壁职高的,出了名的小混混。

“你们想干什么?”我皱眉。“干什么?”何杰把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在手上转了一圈,

“你上个月在空间发的那条说说,还记得吗?”上个月?我在脑子里飞快地搜索。

原主蒋一琪的**空间里,确实有一条被转了上百次的说说——“那些职高的以为自己很牛?

笑死,连普高都考不上的人有什么资格**。”典型的2012年式地图炮。

原主大概是随手转着玩的,根本没当回事。但被骂的人,当回事了。“那条不是我写的,

”我解释,“我只是转发的。”“转发的?”何杰笑了,扭头看旁边两个同伙,“听到没有,

她说她只是转发的。”两个人配合着笑了几声。“那这样,”何杰往前走了一步,

“你道个歉,跪下磕个头,这事儿就算了。”“不可能。”我冷冷说。他的笑容收了起来,

眼神变得阴冷。“蒋一琪,你别给脸不要脸。”他伸手推了我一下,我身后是墙,

后脑勺磕在砖墙上,一阵钝痛。“**——”他刚要抬手,然后停住了。他的后脑勺上,

突然顶着一根板凳腿。第5章“你碰她一下试试。”吴言宇的声音从何杰身后传来。

何杰慢慢转过身。吴言宇站在那里,校服拉链拉到最上面,碎发被风吹到一边,

露出那双深褐色的眼睛。他的手上,握着一根板凳腿。“你谁啊?”何杰皱着眉头。

“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吴言宇说,“你只需要知道,你再多碰她一下,

我这根棍子就落下来了。”何杰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

大概是觉得一个普高的男生不会真的动手,直接冲他挥拳。吴言宇躲开了第一拳后,

直接板凳腿抡起来,砸在何杰的肩膀上,发出一阵巨响。何杰痛得叫了一声,后退两步,

另外两个人冲上来了。吴言宇挡在我面前,板凳腿挥了好几下,打中了两个人。

但很快他自己也挨了几下,一个拳头打在他左边的颧骨上,另一个踢在他的膝盖弯里,

他踉跄了一下,差点跪下去。“走!何杰捂着手臂,冲另外两个人喊了一声,“今天算了!

”三个人跑了。巷子里安静下来。吴言宇靠着墙站着,喘着气,板凳腿掉在地上,滚了两圈。

他的左边颧骨上有一块淤青,嘴角破了,渗出一丝血。校服的袖子被扯开了一道口子。

“你...你没事吧。”我发抖问,“你怎么在这里?”他没说话。但我突然明白,

他不是路过,也不是恰好出现在这里。他一直在跟着我,从校门口开始,他就一直在后面。

晚自习之后,他跟着我走出校门,跟着我拐进这条巷子。他看到何杰他们堵住我的时候,

去找了一根板凳腿,然后绕到巷子另一头。“你疯了?”我的眼泪掉下来了,

“你一个人打三个?你知不知道你会受伤?”“我没疯。

”他哑声说“那你为什么...”“因为他们在欺负你。”他说完后,没有看我,

只是低头看着地上的板凳腿。我抿了抿嘴唇,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

远处网吧里传来游戏的声音,偶尔有一辆摩托车轰隆隆地开过去,

尾灯在夜色里拖出一道红色的光。我扶着他走出巷子。他一开始想挣开,

但膝盖那一脚踢得不轻,他走路有点瘸,只好把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你住哪里?”我问。

“学校宿舍。”“你这个样子回宿舍,寝室大妈会问的。”“那去哪里?”我想了想,

带他去了学校旁边的一个凉亭。那是小镇上一个没什么人去的街心公园,白天都没几个人,

晚上更是空荡荡的。他在石凳上坐下,我从书包里拿出纸巾和创可贴,

重生之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书包里永远备着这些东西。我蹲在他面前,

用纸巾擦掉他嘴角的血。他疼得吸了一口凉气,但没有躲开。我小心翼翼地贴好创可贴,

又看了看他颧骨上的淤青。“你以前也总是这样,”我突然说,“明明在乎得要命,

却装得比谁都冷。”他的手突然抖了抖,我抬起头,对上他的眼睛。那双深褐色的眼睛里,

此刻深沉浓烈,但只是一瞬间,他马上移开了目光,嘴硬说,“…我不在乎。”“你不在乎,

那你为什么跟着我?”“…碰巧。”“你碰巧带了一根板凳腿?”“吴言宇,”我站起来,

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知道吗,你这个人最大的问题就是——你永远不承认你在乎。

”他沉默了很长时间,然后说:“我在乎了,又怎样?”我愣住了。“我在乎了,

”他又重复,抬起头看我,路灯的光照在他脸上,一半亮一半暗,“然后呢?”然后呢?

这三个字里藏着的东西,比任何长篇大论都多。他怕的不是在乎。他怕的是在乎之后的失去。

他怕的是把心掏出来,然后被人摔在地上。他怕的是,就像未来的他一样,

觉得自己不配被爱,所以干脆连开始的勇气都不要了。我蹲下来,平视他的眼睛。“然后,

我不会走。”“不管发生什么,我不会走。不管你推开我多少次,我不会走。

不管你觉得自己有多糟糕、多没用、多不值得被爱——我不会走。”“你不了解我。”他说。

“我了解你。”“我们才认识。”“我了解你。”我重复了一遍,声音很坚定。

他没有再说话。但那天晚上,当我送他到宿舍楼下的时候,他站在门口,

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有一点点像是冰面下透出来的一丝光。日子一天天过去。

我开始有意识地经营自己在校园里的形象。不是因为虚荣,是因为我需要影响力,

在这个年代,校园里的舆论和话语权,往往比老师的权威更有用。

校刊投稿成了我的固定动作。每一期我都会写一篇,有时候是随笔,有时候是短篇小说,

有时候是影评。我的文字风格和2012年的主流完全不同,没有火星文,没有无病**,

没有“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我的文章里有一种不属于十七岁的东西。林致远说,

读我的文章“像喝一杯冷掉的黑咖啡,苦,但是清醒”。英语课是我另一个发力点。

2012年的小县城高中,英语口语普遍是短板。

而我——2026年的我——在外企工作了六年,每天的工作语言就是英语。

我的口语流利程度,放在这个校园里,几乎是一种降维打击。英语老师姓方,

是个三十出头的女人,烫着卷发,戴金丝眼镜。她第一次让我在课堂上朗读课文的时候,

读完以后,她沉默了三秒。“蒋一琪,”她推了推眼镜,“你是在国外长大的吗?”“不是,

老师。”“那你的口语…谁教的?”“自学的。”她看我的眼神变了,从那天起,

她每节课都会让我发言,有时候还会让我帮其他同学纠正发音。消息传得很快。

隔壁班开始有人来打听“文科二班那个英语很好的女生是谁”,

贴吧里有人发帖“今天我们班来了个英语大神,口语好到我以为她在说母语”。

运动会上三千米的第一名,更是让我的知名度上了一个台阶。然后就是穿搭。

2012年的女生穿搭,可以用四个字概括——群魔乱舞。紧身裤、七分裤,

超短裙、印着英文但谁也不知道什么意思的T恤。最流行的是“混搭”,

把完全不搭的颜色和款式穿在一起,美其名曰“非主流”。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把刘海留长。

那层厚厚的齐刘海遮住了半张脸,让整个人看起来沉闷、阴郁、没有精神。

我把刘海往旁边拨,露出额头和眉毛——我重新修了眉,不再细成一条线,而是自然的弧度。

第二件事,是简化。校服是没办法改的,肥大的运动服穿在身上确实不好看。

但我可以在细节上下功夫,把裤脚卷到合适的高度,

露出脚踝;把校服外套的拉链拉到合适的位置,里面穿一件纯色的打底衫;头发扎成马尾,

干净利落。这些放在2026年是最基础的穿搭法则,放在2012年的校园里,

却像是一股清流。有人在贴吧里发了一个帖子:“文科二班蒋一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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