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已完结 时间:2026-05-19 13:48:20
我老公是一名重度抑郁症患者。每天要吃三种药:奥氮平、舍曲林、艾司西酞普兰。
但他会把工资卡交给我,记得我随口说过的每一句话,连我哪天该换卫生巾都算得比我准。
这三年我瘦了二十斤,头发大把大把地掉,凌晨三点经常被他的翻身声吵醒。
但我不后悔嫁给他。一天都没有。然后我醒了。徐良的《红妆》从枕边传来,
电流声滋滋作响。我低头一看——诺基亚5230,时间显示2012年10月15日。
我回到了十七岁。回到了他还没生病的年份。而他也回来了。比我早三天。
他用冷漠推了我无数次,只因为不想让我再经历一遍那些凌晨三点的翻身声。
可他不知道的是。没有他的未来,才是真正的末日。第1章“你在我身旁化妆,
超短裙撩人的模样...”我是被一阵老式MP3的电流声吵醒的。
徐良的声音带着底噪的电流声,混在旋律里。我猛地睁开眼睛。头顶是一块发霉的天花板,
日光灯管嗡嗡作响。
印着“Everythinghappensforareason”的黑色T恤。
右边床铺的女生,我记得她叫周敏,正侧躺着,外放的MP3就搁在枕边。
我认得那个MP3。纽曼的,2G内存,银色外壳已经磨得差不多了。《红妆》这首歌,
是我高中时候的热门神曲。我猛地坐起来,动作太大,铁架床发出一声刺耳的“嘎吱”。
哎哟!”周敏被吓了一跳,不满地看过来,“蒋一琪,诈尸啊你?吓死我了,
我还以为宿管大妈来查寝了呢。”查寝?宿舍?不对,难道...我的手开始发抖了,
目光开始横扫周围。然后看到了枕头旁的手机,拿起来。是诺基亚5230。
那块小小的电阻屏上,时间显示着: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21:47。
锁屏壁纸是《吸血鬼日记》里Damon的剧照。右上角**图标闪烁着,我点进去,
消息列表哗啦啦地弹出来。“琪琪,
你昨天转的那条说说太非主流了哈哈哈”“末日倒计时68天!你怕不怕!!”“蒋一琪,
你空间那条‘世界末日之前一定要谈一场恋爱’的说说被转了两百次了。
”我一条一条地往下翻,用力扯头发,头皮一阵发麻。说说。火星文。非主流。末日倒计时。
2012年。我回到了2012年。我是蒋一琪。2026年的蒋一琪,三十岁,
在一家外企做市场总监,已婚,有一个四岁的女儿。
而此刻躺在这张窄得翻个身就要掉下去的宿舍床上的我,十七岁,高二,文科二班,
成绩中等偏下,存在感约等于零。我闭上眼睛,深呼吸。三秒之后,我又睁开。
天花板上那块水渍还在。日光灯还在嗡嗡响。《红妆》还在循环播放。不是梦。
我几乎是连滚带爬地翻下床,光脚踩在冰凉的水泥地上,冲到走廊尽头的洗手间。
镜子里的我。梨花烫,齐刘海,厚得像一堵墙。眉毛修得极细,弯成一个夸张的弧度。
嘴唇上涂着一层淡粉色的唇彩,油亮亮的,像刚吃完猪油拌饭。
我盯着镜子里那张十七岁的脸,突然就红了眼眶。不是因为怀念青春。
是因为我想起了一个人。吴言宇。2012年的吴言宇,十七岁,高二,理科一班。
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永远低着头画画。未来的他,是一名建筑设计师。
我见过他设计的每一栋楼。线条冷硬,棱角分明,像是用孤独砌起来的,
可每一栋楼的某个角落里,都藏着一朵小小的花。他说过:“建筑是理性的,
但理性和理性之间,总要留一条缝,让光透进来。”那是2023年的他说的话。
那时候我们刚结婚两年,他刚拿到一个青年建筑师奖项,意气风发。可那条缝,
后来被一场抑郁症堵死了。2024年冬天,他开始失眠。整夜整夜地坐在书桌前,
对着电脑屏幕发呆。他不说话,不吃饭,不接电话。他画不出图了,
那个曾经能用一支铅笔画出整座城市的男人,连一条直线都画不直了。医生说是重度抑郁。
病因?家族遗传是其一。工作压力是其二。但最根源的那道伤口,发生在2012年冬天,
高二上学期的某个傍晚,学校后巷。他被一群人堵在那里。拳打脚踢。有人拍了视频,
传到网上。评论区里全是嘲讽,“那个画画的怂包”、“活该”、“谁让他整天**”。
那件事之后,他开始失眠,开始不说话,开始在课本的空白处画一些扭曲的、黑暗的图案。
抑郁症的种子,就是从那天种下的。而今天,是2012年10月15日。距离那场暴力,
还有差不多一百天。我站在镜子前,双手撑着冰凉的水池边沿。
看着镜子里那个十七岁的女孩,一字一句地说:“蒋一琪,来得及。”第2章第二天,
我没有去上早自习。我翻遍了整个宿舍,从周敏的储物柜里找到一张理科一班的课程表,
又从床底下的鞋盒里翻出那张已经皱巴巴的校园地图。理科一班在三楼最东边。
我穿过走廊的时候,早自习的读书声从各个教室里涌出来,
英语、语文、政治——混杂在一起,像是某种奇怪的背景音。我在一班门口停下来。
门是开着的。我能看见里面的样子课桌上堆满了教辅书,五三、王后雄、薛金星,
花花绿绿的。黑板上写着“距玛雅预言末日还有68天”,旁边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骷髅头。
最后一排,靠窗。吴言宇,他坐在那里。十七岁的吴言宇,比我想象中瘦。
校服穿在他身上空荡荡的,像是借了别人的衣服。他的头发比记忆里长,碎发垂下来,
遮住了半边脸。他低着头,手里握着一支自动铅笔,在画什么。阳光从窗户照进来,
落在他的手背上,那双手很瘦,骨节分明,指间有铅笔灰的痕迹。他在画设计图。
我认得那种专注的姿态。未来的他,在画图纸的时候也是这样,微微偏着头,眉头轻蹙,
嘴唇抿成一条线,好像整个世界都跟他无关。我的眼眶突然就热了。2026年的吴言宇,
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画过图了。他的手会抖,握不住笔,连自己的名字都写得歪歪扭扭。
“吴言宇。”我喊他。他没有抬头。我又喊了一遍,声音大了一些,
走廊里路过的几个同学回头看我。他还是没有抬头,我索性直接走了进去。
教室里有几个同学抬起头,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走到他课桌旁边,站定。
他终于抬起头了。十七岁的吴言宇,五官比记忆里更锋利。颧骨有点高,下颌线条很紧,
嘴唇薄而苍白。眼睛是深褐色的,很明亮清澈。他看着我,眼神里没有任何波动。“言宇。
”我叫着他的名字,眼泪突然掉了下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明明来之前想好了要冷静、要克制、不要吓到他。
可我看见他好好坐在那里、还能画画、还没有被毁掉的那一刻,我根本控制不住。
他看着我的眼泪,眉头微微皱了一下。然后他只是淡淡说了一句话:“同学,你认错人了。
”我愣住了。不是因为他冷漠。是因为他的眼神,那种眼神我见过。2024年的冬天,
抑郁症最严重的时候,他就是这样看我的。不是不爱,是觉得自己不配被爱。我张了张嘴,
想说点什么,他却已经低下头,继续画他的图了。自动铅笔在纸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均匀又冷静。我站在他旁边,站了大概三十秒钟,然后转身走了。我没有放弃,
我只是需要换一个方式。第一节课间,我去了天台。我知道他有时候会去天台。
未来的他告诉过我,高中时候最喜欢天台,因为“那里离天空最近,离人群最远”。他不在。
第二节课间,我去了操场。他在。一个人坐在升旗台旁边的台阶上,手里还是那支自动铅笔,
画的是操场上那棵老槐树。我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他没有看我。“今天天气挺好的。
”我说。他没说话。“你画的是那棵树吗?画得挺好的。”他没说话。“吴言宇,
我——”“同学。”他打断了我,终于转过头来看我,表情到平静到冷酷,“你一直跟着我,
想干什么?”我想说:“我想救你”。但我知道这句话说出来,他会觉得我是个疯子。
“我想跟你做朋友。”他盯着我看了大概三秒钟,然后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
头也不回地走了。下午,我去了画室。学校的美术画室在实验楼四楼,平时很少有人去。
但我知道他偶尔会去。因为他跟我说过:“画室里有石膏像,我可以练练素描。”他果然在。
画架上夹着一张素描纸,他正在画一个石膏球体。排线很漂亮,整齐、细腻、有层次感。
我站在门口,没有进去。他大概感觉到了我的目光,回过头来,看见是我,眼神里闪过一丝,
不是厌烦而是疲惫。一种不属于十七岁少年之间,那种深沉的疲惫。“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说了,我想跟你做朋友。”“我们不是一个班的,也不认识,你为什么要跟我做朋友?
”因为你是我的丈夫。因为你是我女儿的父亲。因为你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人。
因为你会在一年后被打碎,然后花十二年时间拼回自己,
然后在拼好的那一刻又被命运推入深渊。“因为你画画很好看。”我说。
他终于露出了一点表情,不是笑,更像是一种无奈又困惑的皱眉。“你这个人,很奇怪。
”然后他低下头,继续画他的球体。我没有再说话,我搬了一把椅子,坐在画室的另一头,
安安静静地看他画画。他画了大概二十分钟,中间偷偷看了我三次。
每一次都是装作不经意的瞥一眼,然后迅速把目光移回画纸上。第三次的时候,他放下铅笔,
叹了口气。“你叫什么名字?”“蒋一琪。”“蒋一琪,”他念了一遍我的名字,淡漠说,
“你不用在这里陪我。我这个人很无聊的。”“我不觉得你无聊。”“…随便你。
”他又开始画画了。但这一次,他的排线没有之前那么流畅了,他画错了两根,用橡皮擦掉,
又画错了一根。离开画室的时候,我在门口停了一下,回头看他。夕阳的光从窗户照进来,
给他的侧脸镀上了几道暖痕。我悄悄我的那部诺基亚5230拍了一张照片,拍完一看,
画质渣得像打了马赛克。第3章接下来的三天,我每天都会出现在吴言宇的视线范围之内。
早自习之前,我在校门口等他。他不理我,我就走在他旁边,保持一米距离,不说话,
不烦他,就是跟着。课间操的时候,我站在文科二班的队列里,
但目光永远飘向理科一班的方向。他站在倒数第三排,做操的动作很敷衍,胳膊伸不直,
腿也踢不高,像是被人提着线的木偶。但我注意到一件事。他每次转体运动的时候,
目光都会往我这边偏一下下。非常快,快到如果不是我一直在看他,根本不会发现。
午饭的时候,我端着饭盒坐在他斜对面。他吃得很简单,一份米饭,一个炒青菜,
一碗免费汤。他吃饭的样子很安静,一口一口的,像是在完成一件必须完成的任务。
“你不吃肉吗?”我问。“不吃。”“为什么?”“不为什么。
”他把饭盒里的最后一粒米扒进嘴里,站起来走了。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好像犹豫了一下,
然后回过头说了一句:“你也不用天天跟着我。”“我没有天天跟着你,”我说,
“食堂又不是你家的。”他嘴角勾了一下,转过头,走了。下午最后一节自习课,
我去校刊编辑部交稿。这件事是重生之前就计划好的。
我知道未来的自己有什么优势——英语、写作、对趋势的判断力。2012年的校园里,
这些东西足以让一个透明人变成焦点。我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叫《末日之后》。
表面上写的是玛雅预言,实际上写的是重生。我把自己藏在一层虚构的壳里,
写一个女孩在世界末日之后醒来,发现一切都还来得及,所有失去的人都还在,
所有做错的事都可以重来。我写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笔尖在纸上停了一下。
“如果明天就是末日,我只想做一件事——找到你,告诉你,末日不可怕,
可怕的是末日之前,我还没来得及认识你。”校刊的主编是个戴眼镜的男生,叫林致远。
他看完之后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一句:“蒋一琪,你以前怎么不投稿?”“以前不想。
”“以后多投。”我笑了笑,没说话。文章发出来的那天,是10月22日。
整个学校都炸了。那时候的校园传播方式很简单——校刊印出来,每个班发几份,
大家传着看。然后就是**空间、人人网、贴吧。
我的**访客从每天十几个变成了三百多个。好友申请哗啦啦地涌进来,
备注栏里写着“学姐你文章写得太好了”“求认识”“末日之前一定要认识你”。
有人把我的文章截图发到贴吧里,标题是“文科二班蒋一琪,这才是真正的文学”。
有人在人人网上写了一篇长文分析我的写作手法,
说“她的文字里有不属于这个年龄的苍凉”。还有人在空间里转载我的文章,
配上一段火星文:“゛末日徕臨徔前,讓莪們狠狠愛①茨╮”我看着这些,哭笑不得。
运动会是在11月初。2012年的我,或者说,原本的蒋一琪,体育成绩平平,
从来不在运动会上出风头。但2026年的我,跑过五个半程马拉松,
最远的一次跑了二十八公里。所以我报了女子三千米。发令枪响的时候,全场都没太在意。
三千米要跑七圈半,对于高中生来说,这几乎是一种酷刑。前两圈,我跟在队伍中间,
保持匀速。第三圈,前面的人开始慢下来了。呼吸声变得粗重,脚步变得沉重,
有人开始走了。第四圈,我已经到了第三名。第五圈,第二名。第六圈,第一名。最后一圈,
我加速了。冲过终点线的时候,全场都在喊。我弯着腰,大口大口地喘气,
汗水滴在塑胶跑道上,洇湿一大片。我抬起头,在人群里找吴言宇。
然后看到他站在跑道旁边,手里拿着一瓶水。他没有走过来,他只是站在那里,
表情复杂地看着我。我走过去,从他手里拿走了那瓶水。“给我的?”我问。“不是,
我自己喝的。”“你又不运动,喝什么水。”“......”我拧开盖子,喝了一大口,
是温的。他一定是提前很久就买好了,放在口袋里捂着。我看着他,微笑。他移开了目光,
耳朵尖泛红了。我没有戳穿他,只是把水瓶塞回他手里。“谢谢你的水,吴言宇。
”“说了不是给你的。”“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咯。”那天晚上,
我在**上给他发了一条消息。他的网名叫“Lonely°”,头像是一张黑白风景照,
空间背景是黑色的,签名档写着“世界末日与我无关”。我:“今天谢谢你。
”他过了大概十分钟才回:“说了不是给你买的。”我:“那你跑来看什么?”他:“路过。
”我:“三千米的终点线旁边路过?
”他发了一个“流汗”的qq表情包我盯着屏幕上这个表情包,挑了挑眉,笑了出来。
第4章2012年的校园里,最流行的东西除了**空间,就是“倒计时”。
黑板上写着的“距玛雅预言末日还有XX天”,每天都在变小。有人恐慌,有人兴奋,
有人觉得好玩,有人真的在考虑要不要把存了一年的零花钱花掉。11月中旬的一个下午,
我站在走廊上,看着那块黑板。那天下着小雨,走廊里很安静,大部分人都**室了。
**着栏杆,雨水飘过来,落在我的手背上,凉凉的。“距玛雅预言末日还有37天。
”我看着那几个字,突然就想到了2026年。想到吴言宇坐在书桌前发呆的样子。
想到他凌晨三点还在客厅里走来走去的身影。想到他有一次突然抱着我哭,说“琪琪,
对不起,我好像好不起来了”。想到我在公司加班到十一点,回家看见他缩在沙发角落里,
茶几上放着凉透的饭菜,他抬头看我,说了一句:“我以为你今天也不回来了。
”我说:“我每天都在回来。”他说:“我知道。但我总觉得,总有一天你会走。
”我说:“我不会走。”他没有说话。但我看见他眼眶红了。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
他不是不爱我。他是太爱我了,爱到觉得自己不配被我爱,爱到觉得我的付出是一种负担,
爱到宁愿推开我也不愿意拖累我。我站在2012年的走廊上,雨越下越大了,
飘进来打湿了我的校服袖子。我喃喃地说了一句:“对我来说,没有你的未来,
才是真正的末日。”这时候,我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吹了过来的。“你说什么?”我猛地回头。
吴言宇站在走廊的另一头,手里拿着一本物理教辅,校服被风吹得鼓起来。他看着我,
眉头微微皱着,像是听到了什么不该听到的东西。“没什么。”我说。他站在那里,
没有走过来,也没有离开。我们对视了大概五秒钟。然后他开口说:“你的袖子湿了。
”“我知道。”“会感冒的。”“哦。”他犹豫了一下,
从书包里拿出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深蓝色校服外套,放在走廊中间的栏杆上,然后转身走了。
我走过去,拿起那件外套,闻了一下,布料上有洗衣粉的味道,清清淡淡,
混着一股铅笔灰的气息,然后把它披在肩上。2012年的晚自习是九点结束,
小镇的九点已经很黑了,路灯昏黄,隔三差五才有一盏亮的。那天晚上我因为有点饿,
跑到了学校不远处,想买点宵夜吃。学校外面的街道上,网吧的灯牌是最亮的,
“××网咖”几个字在夜色里闪烁,门口蹲着几个染了黄毛的男生,嘴里叼着烟。
走到巷子口的时候,我听到了脚步声。不止一个人。“哟,这不是蒋一琪吗?
”三个男生从巷子里走出来。紧身裤,豆豆鞋,斜刘海长到盖住半边脸,
耳朵上戴着夸张的耳钉。其中一个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上下打量着我,
眼神里带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戏谑。我认出了他。何杰,隔壁职高的,出了名的小混混。
“你们想干什么?”我皱眉。“干什么?”何杰把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在手上转了一圈,
“你上个月在空间发的那条说说,还记得吗?”上个月?我在脑子里飞快地搜索。
原主蒋一琪的**空间里,确实有一条被转了上百次的说说——“那些职高的以为自己很牛?
笑死,连普高都考不上的人有什么资格**。”典型的2012年式地图炮。
原主大概是随手转着玩的,根本没当回事。但被骂的人,当回事了。“那条不是我写的,
”我解释,“我只是转发的。”“转发的?”何杰笑了,扭头看旁边两个同伙,“听到没有,
她说她只是转发的。”两个人配合着笑了几声。“那这样,”何杰往前走了一步,
“你道个歉,跪下磕个头,这事儿就算了。”“不可能。”我冷冷说。他的笑容收了起来,
眼神变得阴冷。“蒋一琪,你别给脸不要脸。”他伸手推了我一下,我身后是墙,
后脑勺磕在砖墙上,一阵钝痛。“**——”他刚要抬手,然后停住了。他的后脑勺上,
突然顶着一根板凳腿。第5章“你碰她一下试试。”吴言宇的声音从何杰身后传来。
何杰慢慢转过身。吴言宇站在那里,校服拉链拉到最上面,碎发被风吹到一边,
露出那双深褐色的眼睛。他的手上,握着一根板凳腿。“你谁啊?”何杰皱着眉头。
“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吴言宇说,“你只需要知道,你再多碰她一下,
我这根棍子就落下来了。”何杰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
大概是觉得一个普高的男生不会真的动手,直接冲他挥拳。吴言宇躲开了第一拳后,
直接板凳腿抡起来,砸在何杰的肩膀上,发出一阵巨响。何杰痛得叫了一声,后退两步,
另外两个人冲上来了。吴言宇挡在我面前,板凳腿挥了好几下,打中了两个人。
但很快他自己也挨了几下,一个拳头打在他左边的颧骨上,另一个踢在他的膝盖弯里,
他踉跄了一下,差点跪下去。“走!何杰捂着手臂,冲另外两个人喊了一声,“今天算了!
”三个人跑了。巷子里安静下来。吴言宇靠着墙站着,喘着气,板凳腿掉在地上,滚了两圈。
他的左边颧骨上有一块淤青,嘴角破了,渗出一丝血。校服的袖子被扯开了一道口子。
“你...你没事吧。”我发抖问,“你怎么在这里?”他没说话。但我突然明白,
他不是路过,也不是恰好出现在这里。他一直在跟着我,从校门口开始,他就一直在后面。
晚自习之后,他跟着我走出校门,跟着我拐进这条巷子。他看到何杰他们堵住我的时候,
去找了一根板凳腿,然后绕到巷子另一头。“你疯了?”我的眼泪掉下来了,
“你一个人打三个?你知不知道你会受伤?”“我没疯。
”他哑声说“那你为什么...”“因为他们在欺负你。”他说完后,没有看我,
只是低头看着地上的板凳腿。我抿了抿嘴唇,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
远处网吧里传来游戏的声音,偶尔有一辆摩托车轰隆隆地开过去,
尾灯在夜色里拖出一道红色的光。我扶着他走出巷子。他一开始想挣开,
但膝盖那一脚踢得不轻,他走路有点瘸,只好把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你住哪里?”我问。
“学校宿舍。”“你这个样子回宿舍,寝室大妈会问的。”“那去哪里?”我想了想,
带他去了学校旁边的一个凉亭。那是小镇上一个没什么人去的街心公园,白天都没几个人,
晚上更是空荡荡的。他在石凳上坐下,我从书包里拿出纸巾和创可贴,
重生之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书包里永远备着这些东西。我蹲在他面前,
用纸巾擦掉他嘴角的血。他疼得吸了一口凉气,但没有躲开。我小心翼翼地贴好创可贴,
又看了看他颧骨上的淤青。“你以前也总是这样,”我突然说,“明明在乎得要命,
却装得比谁都冷。”他的手突然抖了抖,我抬起头,对上他的眼睛。那双深褐色的眼睛里,
此刻深沉浓烈,但只是一瞬间,他马上移开了目光,嘴硬说,“…我不在乎。”“你不在乎,
那你为什么跟着我?”“…碰巧。”“你碰巧带了一根板凳腿?”“吴言宇,”我站起来,
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知道吗,你这个人最大的问题就是——你永远不承认你在乎。
”他沉默了很长时间,然后说:“我在乎了,又怎样?”我愣住了。“我在乎了,
”他又重复,抬起头看我,路灯的光照在他脸上,一半亮一半暗,“然后呢?”然后呢?
这三个字里藏着的东西,比任何长篇大论都多。他怕的不是在乎。他怕的是在乎之后的失去。
他怕的是把心掏出来,然后被人摔在地上。他怕的是,就像未来的他一样,
觉得自己不配被爱,所以干脆连开始的勇气都不要了。我蹲下来,平视他的眼睛。“然后,
我不会走。”“不管发生什么,我不会走。不管你推开我多少次,我不会走。
不管你觉得自己有多糟糕、多没用、多不值得被爱——我不会走。”“你不了解我。”他说。
“我了解你。”“我们才认识。”“我了解你。”我重复了一遍,声音很坚定。
他没有再说话。但那天晚上,当我送他到宿舍楼下的时候,他站在门口,
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有一点点像是冰面下透出来的一丝光。日子一天天过去。
我开始有意识地经营自己在校园里的形象。不是因为虚荣,是因为我需要影响力,
在这个年代,校园里的舆论和话语权,往往比老师的权威更有用。
校刊投稿成了我的固定动作。每一期我都会写一篇,有时候是随笔,有时候是短篇小说,
有时候是影评。我的文字风格和2012年的主流完全不同,没有火星文,没有无病**,
没有“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我的文章里有一种不属于十七岁的东西。林致远说,
读我的文章“像喝一杯冷掉的黑咖啡,苦,但是清醒”。英语课是我另一个发力点。
2012年的小县城高中,英语口语普遍是短板。
而我——2026年的我——在外企工作了六年,每天的工作语言就是英语。
我的口语流利程度,放在这个校园里,几乎是一种降维打击。英语老师姓方,
是个三十出头的女人,烫着卷发,戴金丝眼镜。她第一次让我在课堂上朗读课文的时候,
读完以后,她沉默了三秒。“蒋一琪,”她推了推眼镜,“你是在国外长大的吗?”“不是,
老师。”“那你的口语…谁教的?”“自学的。”她看我的眼神变了,从那天起,
她每节课都会让我发言,有时候还会让我帮其他同学纠正发音。消息传得很快。
隔壁班开始有人来打听“文科二班那个英语很好的女生是谁”,
贴吧里有人发帖“今天我们班来了个英语大神,口语好到我以为她在说母语”。
运动会上三千米的第一名,更是让我的知名度上了一个台阶。然后就是穿搭。
2012年的女生穿搭,可以用四个字概括——群魔乱舞。紧身裤、七分裤,
超短裙、印着英文但谁也不知道什么意思的T恤。最流行的是“混搭”,
把完全不搭的颜色和款式穿在一起,美其名曰“非主流”。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把刘海留长。
那层厚厚的齐刘海遮住了半张脸,让整个人看起来沉闷、阴郁、没有精神。
我把刘海往旁边拨,露出额头和眉毛——我重新修了眉,不再细成一条线,而是自然的弧度。
第二件事,是简化。校服是没办法改的,肥大的运动服穿在身上确实不好看。
但我可以在细节上下功夫,把裤脚卷到合适的高度,
露出脚踝;把校服外套的拉链拉到合适的位置,里面穿一件纯色的打底衫;头发扎成马尾,
干净利落。这些放在2026年是最基础的穿搭法则,放在2012年的校园里,
却像是一股清流。有人在贴吧里发了一个帖子:“文科二班蒋一琪,
替身她不在干了
密密麻麻的剜痛顺着血管蔓延开来。三年前也是这样的凛冬,她攥着皱巴巴的简历,在陆氏面试厅外站了整整十二个小时。母亲躺在ICU里,催款单堆了半抽屉,她走投无路,只求一个能换钱的机会。是陆廷深在人群里扫了她一眼,只淡淡丢下一句:“你眼睛很像一个人,留下吧。”那时她以为遇上了渡己的贵人,拼了命地工作,把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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