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一行墨迹崭新的字:【没有。】
【放弃也是另一种勇敢。从今天起,不再喜欢牧宜霏。】
七天的封闭改稿营设在临海的南城。
我将手机调成免打扰模式,彻底切断了和京州大学那边的所有联系。
接下来的几天,我将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匿名小说《第三排的月亮》的修改中。
在出版选题会上,我第一次见到了沈曼。
她是这次特邀的出版社总编,据说在业内已经做出了好几部百万级畅销书。
我正低头改着稿子,身旁的椅子忽然被人拉开。
一个女人坐了下来,纤长的手指轻轻点在我的打印稿上。
“《第三排的月亮》,这篇匿名投稿是你写的吧?”
我愣了一下,转头看向她,对上一双直白又明亮的眼睛。
迟疑片刻后,我轻轻点了点头:“是我写的。”
沈曼收回手,单手撑着下巴看着我。
“只有坐在角落里观察过别人很久的人,才能写出这种卑微到骨子里的暗恋。”
她说得很直接,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
“不过,你文字里的主角太傻了。”
我的心脏像被什么刺了一下,有些难堪地垂下眼。
我自嘲地勾了勾唇角:“是挺傻的。”
“因为把别人当成世界中心的人,注定只能做个配角。”
沈曼却摇了摇头,指尖轻轻敲了敲桌面。
“既然知道是配角,为什么不让他站到第一排去?”
我错愕地抬起头。
她看着我,眼神里透出几分毫不掩饰的赞赏。
“能写出这种文字的男孩,本身就该是闪闪发光的主角,干嘛要去仰望一个瞎子?”
她的话像是一阵猛烈的海风,瞬间吹散了我心底最后那点自我怀疑。
我看着满篇的修改批注,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紧绷的肩膀一点点放松下来。
“你说得对。”
我拿起笔,在稿纸上划掉原本的结局,“他不需要再等那个女孩回头,他该有自己的人生了。”
接下来的几天,沈曼成了我身边出现频率最高的人。
她性格直球,经常一针见血地指出书稿里的痛点,在专业上给予了我极高的肯定。
我不再像以前那样习惯性地自我否定,而是大刀阔斧地修改着后续的情节。
我把日记本里那些见不得光的暗恋,一点点剥离出来,变成了键盘上敲击的文字。
书里的男孩终于不再永远坐在第三排。
他撕掉了写满那个名字的草稿纸,勇敢地走出了那个逼仄的教室。
我发现,原来不去追逐牧宜霏的脚步,我的世界可以这么广阔。
封闭营的日子过得飞快,我彻底找回了对文字的掌控感。
我也觉得,那个冷淡清高的身影,已经离我越来越远了。
结营前夜,带教导师在项目大群里发了通知。
我刚洗完澡,一边用毛巾擦着滴水的头发,一边点开手机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