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美华更是在群里说,杜琳已经哭了两天,连饭都吃不下。
二姐气得要把银行流水全发出去。
我拦住了她。
“先让她说。”
“她说得越多,留下的东西越多。”
律师也让我暂时不要回应。
诽谤性的内容一旦传播,同样可以保存。
十点多,我准备休息时,秦乐又偷偷打来电话。
他躲在卫生间里,声音压得很低。
“姥姥,妈妈和奶奶在烧东西。”
我问他烧的是什么。
他说是一堆旧纸,里面还有按着红手印的白纸。
我让他不要靠近,也不要偷拍,免得烫伤自己。
秦乐答应后,又小声补了一句。
“爸爸没让她们全烧。”
“他藏了一张,放进车里了。”
我立刻把消息告诉律师。
如果那份材料真被他们销毁,反而说明其中有问题。
可律师沉思片刻,问我是否知道秦浩的车停在哪里。
二姐正要回答,病房门忽然被人推开。
一名护士站在门口,说楼下有位姓秦的先生要见我。
“他说他手里有您想要的那张纸。”
来的人不是秦浩,而是他的父亲秦国安。
他平时在外地做工程,一年回不了几次家。
我住院的消息,显然刚传到他耳朵里。
秦国安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袋,进门后先向我道歉。
他说昨晚才知道生日宴上发生的事。
孙美华告诉他,是我嫌红包少,当场翻脸。
直到秦浩打电话借钱还房贷,他才听出不对。
我没有绕弯子,直接问纸袋里装着什么。
秦国安把纸袋放到床头柜上。
里面是一张复印件。
标题写着自愿赠与声明。
内容称我自愿赠给杜琳二十万元作为购房款,此后永不追索。
落款处写着我的名字,还按着一个鲜红的手印。
签署日期,正是资金用途确认书签署后的第三天。
我盯着那枚手印。
名字不是我写的。
那几个字刻意模仿我的笔迹,可“芬”字最后一横的习惯完全不同。
秦国安说,原件在秦浩手里。
半年前,杜琳拿着这张纸问过他,如果老人以后反悔,赠与声明能不能管用。
他觉得这事不妥,偷偷用手机拍过照片。
昨天听见儿子和儿媳争吵,他才知道二十万元原本约定五年内归还。
我问他为什么现在愿意把照片交出来。
他低着头,叹了一口气。
“我不能看着他们拿假东西欺负老人。”
“再这么下去,孩子也会被教坏。”
秦国安还告诉我,杜琳夫妻并不是拿不出七千元。
他们共同账户里有一笔十二万元的理财。
前几天,杜琳又花了三万多元,给孙美华订了一条海外旅游线路。
房贷扣款失败后,他们宁愿四处借钱,也不愿赎回理财。
因为提前赎回会损失两千多元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