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放手里有一份带着你签名的附件。”
我的后背一阵发冷。
一个从未见过的文件,却写着我的名字。
一旦附件被认定有效,我就算确认了股份,也无法单独行使权利。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半年前整理历史材料时。”
“为什么不告诉我?”
她低下头。
“我想先拿回附件,再处理代持协议。”
“你寄文件给我,也是为了把风险转到我这里?”
她没有否认。
顾明打断了我们。
现在追问这些没有意义。
必须先找到附件原件。
陈放昨晚还和我们坐在一起,今天却关掉了手机。
他住的酒店也说,人已经在凌晨退房。
邵远赶到后,听完整件事,脸色难看。
“他昨晚是故意来的。”
“他想确认文件袋里有没有第八份附件。”
我想起陈放检查材料时的神情。
他没有惊讶,也没有追问附件为什么缺失。
显然,他早就知道附件在什么地方。
顾明联系海外登记机构,请对方提供档案副本。
两个小时后,我们收到回复。
档案副本在一周前被人申请调取。
申请人正是陈放。
随申请附带的,还有一份授权书。
授权人写着我的名字。
签名模仿得很像,证件号码也完全正确。
可授权日期那天,我正在医院做胃镜。
检查记录足以证明,我不可能出现在海外公证机构。
对方表示,纸质附件已经被陈放领走。
电子档案只能在司法程序启动后提供。
顾明当即准备申请调查令。
就在这时,我收到陈放发来的消息。
他发来一张照片。
照片中是一份泛黄的文件。
最后一页并排写着我和他的名字。
陈放说,他可以把原件交给我。
条件是两千万元。
我回复自己没有那么多钱。
他很快又发来一句。
“你没有,沈妍有。”
沈妍看到消息,立刻表示愿意拿钱。
我却拦住了她。
陈放如果只为钱,三年前就能开口。
他现在突然出现,背后必定还有人。
顾明让我们继续拖延时间。
他则通过照片上的编号,联系文件的见证机构。
半小时后,见证机构发来一页摘要。
摘要显示,第八份附件并非简单的共同指令协议。
它还规定,若我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确认股东身份,陈放有权代我处置全部表决权。
规定期限就在明天下午三点截止。
更关键的是,附件末尾新增了一条手写补充内容。
到期后,百分之十二的表决权将自动转交赫利奥资本首席执行人。
现在担任这个职务的人,正是埃里克。
顾明盯着时间,神情凝重。
“他们不是要花钱买走你的股份。”
“他们只需要拖到明天下午三点。”
“时间一到,你就算拿回股份,也只剩分红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