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烨低下头,声音很轻:“我想用自己的钱买个礼物送给她。”
“你对她这么好,你女朋友也是个很好的人吧?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林烨抬起头,笑了一下。
那个笑容很浅,干干净净的,没有任何杂质。
“嗯。她对我很好。”
“我们第一次见面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有一只猫困在马路中间,我跑过去抱它,没注意看车。她的车在雨里刹住了,离我只有几步远。”
林烨眼底都是温柔。
“她下车的时候浑身都淋湿了,我以为她会骂我,但她没有。她看了看我怀里的猫,还问我受伤了没有。”
我喉咙一哽:“后来呢?”
“我刚来这座城市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是她帮我找了住的地方,帮我找到了工作。我生过一场病,她在医院陪了我整整两周。她不怎么会表达爱,但她会记住我所有喜欢的东西。”
林烨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我没什么可以回报她的,她给我的已经够多了。我只是想送她一份像样的礼物。”
我听着,嘴角一直挂着微笑。
可内心像是被一点点凌迟一般。
两个人又聊了几句,临走时互加了联系方式。
坐进车里,我点开了林烨的朋友圈。
最新一条是三周前。
配图是两只紧握的手,十指交扣。
女人的指节白皙纤长,无名指上没有任何戒指。
文字只有一行:和你在一起的第三年,我还是觉得,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我盯着那只手看了很久。
那只手我牵了四年,指节上每一道纹路自己都熟悉。
我曾经以为这只手只会这样握着自己,现在它握在另一个人的掌心。
我退出了朋友圈。
手机屏幕暗下去的那一瞬间,来电显示亮了。
是顾穗禾。
我接起来:“穗禾,有事吗?”
顾穗禾的语气温和。
“回国这些天一直想找你叙叙旧,接风宴上人多,都没好好说几句话。今晚有空吗?我想请你吃饭。”
我握着手机,沉默了两秒。
“好。”
挂了电话,我发动车子回家。
推开家门,客厅里很安静。
我换了拖鞋,把画顺手放在玄关,往衣帽间走。
经过沙发的时候,宋知韵坐在那里,面前的笔记本开着。
她没有抬头:“回来了?”
“嗯。”我没有停,径直往衣帽间走。
“晚上吃什么?我让厨房准备。”
我在衣帽间门口停了一下,回头看她:“不用了,我一会儿就出去。”
宋知韵的眉心微微动了一下。
“去哪儿?”
“顾穗禾约我吃饭。”
“顾穗禾?”宋知韵把笔记本合上,靠在沙发背上,看着我。
我回头就见她的指尖在扶手上轻轻敲着。
这个小动作,我太熟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