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嗯了一声。
法槌落下,庭审开始。
检察官宣读起诉书。
我听见自己的名字、案发时间、故意伤害、伤情鉴定结果。
贺野右腕损伤严重,构成重伤标准;沈知夏手臂划伤,程度较轻,另行作为量刑情节说明。
那些字一个个落下来,不带情绪,却有重量。
法官看向我。
“被告人顾衡,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
我站直。
“无异议,我认罪。”
旁听席上起了一阵低低的声音。
贺母冷笑。
沈知夏的眼泪掉了下来。
法官敲槌,现场安静。
许律师开口申请陈述案发起因。
法官准许。
我把那晚的经过说了一遍。
从提前回家,到看见男士短靴,到推开卧室门,再到贺野言语挑衅、双方冲突、我失控打伤他的右手。
我没有加多余的形容。
说到沈知夏裹着被子护住贺野时,沈知夏低下了头。
说到贺野那句“你给不了她爱”时,贺母脸上终于有些挂不住。
许律师随后提交证据。
第一组,是现场照片。
床铺凌乱,画架倒地,婚纱照碎裂,餐桌两套餐具。
第二组,是沈知夏手机中调取出的聊天记录。
内容由法院核验后节选,不公开朗读露骨部分,只确认二人存在长期不正当关系,并且案发当晚由沈知夏主动告知贺野我在外地出差。
第三组,是画廊往来记录。
贺野的画展由沈知夏主推,场地费用中有一部分来自夫妻共同账户支付的画廊经营款。
看到那一页,沈知夏猛地抬头。
她大概没想到,我连这笔账也查出来了。
许律师的声音很稳。
“审判长,被害人贺野明知沈知夏已婚,仍于案发当晚进入被告人与妻子的婚房,并在被告人撞见后进行言语刺激。该行为直接引发本案冲突。被告人案发后主动报警,到案后如实供述,积极赔偿,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被害人过错及赔偿情节,请求法庭在量刑时充分考虑。”
贺母忍不住站起来。
“他把我儿子的手打废了!说这些有什么用?小野这辈子都毁了!”
法官敲槌。
“旁听人员保持安静。”
贺母被贺父按回去,哭得肩膀直抖。
检察官表示,伤害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但自首和案发起因客观存在。
轮到被害人家属意见时,贺父站起来。
他头发比三个月前白了不少,手里拿着一份纸,手背青筋凸起。
“我们接受赔偿。”
贺母猛地转头看他。
“你说什么?”
贺父没有看她,声音哑得厉害。
“我们出具谅解书。”
贺母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哭喊道:“你疯了?小野那只手怎么办?他以后怎么拿笔?”
贺父咬着牙,眼眶也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