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一年一月十七日,还大哥八千。”
“二〇〇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还大哥七千。”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还大哥五千,另给大哥两千,谢。”
我停下来,抬头。
“三万本金,两年零九个月还清,另外给了两千。”我说,“我爸在旁边还写了一行小字:大哥不肯收,塞在他外套口袋里。”
大伯的手放在膝盖上,没动。
“这是一面之词。”他说。
“不是。”我从档案袋里抽出那沓凭条,一张一张摊开在茶几上,摊成一排,“邮政汇款单,收款人林建国,一九年、二〇年、二一年,每一张都有金额,有日期,有您签收那一栏的章。”
茶几上一共五张。
他伸手想拿,我按住了。
“您看就行。”
他缩回手。
“我从没跟你要过。”他声音低下去。
“对,您没要,我爸自己还的。”我说,“大伯,我不是要跟您算这三万。这三万我爸活着的时候就还完了,这份情我也认——那年您肯拿全部家当出来,是好事。我到今天都记着。”
他喉咙动了动。
“但是,”我从档案袋里又抽出一张,“还有一笔。”
他抬眼。
“二〇〇六年五月,”我念,“大哥装修,取现五万,交嫂子手上。旁边我爸写了一行:嫂子说年底还。”
我把那一页转过去,让他看。
我爸的字,蓝黑色的钢笔,写得很规矩。
大伯的脸开始白。
“年底没还。”我说,“第二年也没有。二〇〇八年我爸做手术,我妈去问过一次,大伯母说家里紧。二〇一〇年我爸走了,这笔就没人提了。”
“那时候……那时候日子不好过。”他说。
“我知道,我没催。”我说,“我妈也没催过一次。十九年了,五万块钱,不算利息。”
屋子里安静了大概十秒。
他把水杯端起来,喝了一口,杯子放下的时候磕在茶几上,响了一下。
“月月,”他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大伯,”我说,“您刚才进门坐下,跟我讲九九年那三万,是想让我拿这份情去换那对镯子。”
“我不是——”
“您是。”我说,“您把三万块的恩,换我五十克金子,还得当着几百号人的面送出去,送出去就是白送。这买卖不公道。”
他猛地站起来。
“林疏月,你爸走得早,我拿你当亲闺女——”
“那五万呢。”我说。
“……”
“亲闺女的爸借出去的五万,十九年,一句话没有。”
他站在那儿,胸口起伏。
我把账本合上,双手放在膝盖上,抬头看他。
“大伯,您坐下。我把话讲完。”
他没坐。
“今天婚礼我会去。”我说,“红包我包了,两千。思甜结婚是好事,我不会捣乱。但那对镯子,是外婆亲手给我的,有金店刻码,有她手写的字条,按了手印。这个东西谁都不能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