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已完结 时间:2026-07-03 11:20:52
我是当朝最年轻的大将军,为皇帝打下半个江山,却在新婚之夜被夫君休弃。
他嫌我是个残废,丢了他侯府的脸面。后来我拖着断腿再上战场,
用一场大胜换来了庆功宴上的圣旨。满朝文武面前,当今圣上亲自赐婚,
将我二嫁给那位权倾朝野的摄政王。前夫跪在殿外求我回头时,
摄政王却当着所有人的面将我按在龙椅旁吻得我喘不过气。他咬着我的耳垂低笑:“将军,
这次可要乖乖让本王抱你上花轿?”---一大婚当夜,喜烛高烧,
龙凤花烛的泪一滴一滴落在金丝缠枝的烛台上,像是也在替谁哭。我坐在床沿上,
大红嫁衣铺了满床,金线绣的鸳鸯戏水在烛光里粼粼地晃。
红盖头早就自己掀了——反正也没人来看。左腿从膝盖以下支着一副银制的支架,
铜扣环箍在小腿上,硌得生疼。这东西叫“行走器”,太医院院正亲手打的,
说是能帮我撑着站起来。站是能站,就是走起来一瘸一拐,像个坏掉的木偶。
我垂眼看了看那条废腿,心想:沈鸢啊沈鸢,你一个杀伐决断的大将军,
如今倒要穿这一身红妆,等人来揭盖头。可笑。外头的觥筹交错声隐隐约约传进来,
间或几声大笑,是侯府那些宾客在闹。
我听见有人提我的名字——“沈大将军”——语气里带着点微妙的同情和猎奇。“可惜了,
好好的一个将才,腿断了。”“可不是嘛,听说从前在边关,一人一枪守雁门,
杀得北狄人仰马翻。如今……啧啧。”“侯爷肯娶他就不错了,一个残废,还想怎样?
”我把那些话一个字一个字地嚼碎了咽下去,面不改色。残废。这两个字我听了大半年了,
早该习惯。可今晚听来格外刺耳。不是因为自尊心作祟,是因为——说这些话的人,
有几个是我从前在战场上救过的?那个啧啧出声的户部侍郎,去年在边关督粮时被敌军围困,
是我带着三百亲卫连夜凿穿敌营把他捞出来的。他当时吓得尿了裤子,
抱着我的腿哭得涕泪横流,说“沈将军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如今他坐在我新婚丈夫的宴席上,拿我当酒后的谈资。我弯了弯嘴角,没什么笑意。
门被推开了。不是新郎官——是侯府派来伺候的丫鬟,叫碧桃的,端着一碗银丝面进来,
低头恭恭敬敬地说:“将军,侯爷说前头宴席还散不了,让您先垫垫肚子。”“侯爷人呢?
”“侯爷他……还在陪客。”陪客。我看了看那碗面,细白的面丝卧在清亮的汤里,
卧了两棵青江菜,卧了一个荷包蛋,卧得妥帖又体面。可我看见了碗沿底下那一道裂纹。
侯府的碗,有裂纹。我忽然觉得特别好笑。三个月前,皇帝下旨赐婚,
将我这个“为国伤残的沈大将军”许配给永宁侯府嫡长子顾长洲。圣旨上写得天花乱坠,
什么“天作之合”“佳偶天成”,满朝文武都说是一桩美谈。美谈个屁。顾长洲不想娶我,
我知道。一个意气风发的侯府世子,怎么肯娶一个断了腿的男人?他又不缺荣华富贵,
又不图我沈家的军功——沈家就剩我一个了,我爹死在雁门关,我娘跟着去了,我三个哥哥,
一个死在白河,一个死在凉州,一个死在海上。沈家满门忠烈,忠到最后,
就剩我这么个瘸子。皇帝大概是觉得亏心,又不好明说,便把我“许”了出去,
像打发一件用旧了的兵器。顾长洲不敢抗旨,便捏着鼻子娶了。
可他连大婚之夜都不肯来新房看我一眼。我倒不是伤心。说实话,我对顾长洲没什么感情,
婚前统共见过两面,一次在宫宴上,远远看了一眼;一次在御书房,
皇帝让他来“探望”养伤的我,他站在门口,像被逼着来上坟。我不伤心。
我只是觉得……窝囊。沈鸢这辈子,在战场上没输过,在朝堂上没跪过,
到头来却要坐在别人的新房里,等一个根本不想来的男人来掀盖头。像条被人踢了一脚的狗,
还要摇尾巴。我端起那碗面,吃了两口,就放下了。不是不好吃,是支架箍得太紧,
小腿肿得发疼,疼得我没胃口。碧桃在旁边小心翼翼地看我,欲言又止。
我知道她想说什么——想劝我别多想,想劝我等一等,想告诉我说侯爷只是一时忙。
“下去吧。”我说。她张了张嘴,到底没敢多话,福了福身退了出去。新房又安静下来。
龙凤花烛噼啪作响,烛焰一跳一跳的,把我的影子投在墙上,歪歪斜斜的,
像一座将要坍塌的塔。我低头看自己的左腿。那道伤,是从马背上摔下来时,
被倒下的战旗杆子砸碎的。碎得很彻底,骨头渣子刺穿了皮肉,
军医说能保下这条腿就是奇迹,至于走路——看造化。造化没眷顾我。我养了半年,
能拄着拐杖站一会儿,走路却一瘸一拐,走快了就摔。太医院正说,这辈子就这样了,
骨茬长死了,接不回去了。我当时听完,沉默了很久,然后问他:“那我还能上马吗?
”太医院正没说话,只是摇了摇头。那是我这辈子最难过的一个瞬间。
比听到我爹战死的消息还难过。因为我爹死了,我还能替他守边;我腿断了,
就什么都做不了了。皇帝夺了我的兵权,把我的亲军打散编入各路营中,让我“好好养伤,
朝廷不会忘记你的功劳”。然后赐了一堆金银绸缎,一座宅子,以及——这桩婚事。
金银绸缎有什么用?宅子有什么用?丈夫有什么用?我要的是马革裹尸,不是金丝笼子。
可这话我不能说。说了就是不识抬举,就是恃功自傲,就是——不忠。我沈家满门忠烈,
这个帽子太大了,压得我连喘口气都要小心翼翼。不知过了多久,外头的喧闹声渐渐小了。
我听见脚步声,由远及近,沉稳有力,不像喝醉了酒的样子。门被推开。顾长洲站在门口,
逆着廊下的灯笼光,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看见他穿着一身大红吉服,胸前系着红花,
衬得他面如冠玉,风度翩翩。说实话,他长得很不错。剑眉星目,鼻梁挺直,下颌线条利落,
是那种走在街上会让姑娘们回头看的男人。可他的表情很冷。冷得像腊月里的雁门关。
他站在门口,没有进来,目光从我脸上扫过,最后落在我的左腿上——准确地说,
落在那个银支架上。那目光里没有嫌弃,没有同情,甚至没有厌恶。什么都没有。
就像看一件与他无关的、破损的物件。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然后走了进来,在桌边坐下,
给自己倒了杯酒,一口闷了。沉默。很长的沉默。我坐在床上,他坐在桌边,
中间隔着一室的红烛和满屋的喜字,像隔着一整条银河。“沈鸢。”他终于开口了,
声音很平,像是在念一份公文。“嗯。”“这门婚事,你知道是怎么来的。”“知道。
”我说,“圣旨赐的。”“你不觉得委屈?”他忽然转头看我,
眼神里终于有了一丝波澜——不是心疼,是困惑,像是在看一个想不通的谜题。“委屈什么?
”“你一个——”他顿了顿,似乎在斟酌措辞,“你一个大将军,被塞给一个不想娶你的人,
不觉得委屈?”我看着他,忽然有点明白他在想什么了。他在愧疚。
不是那种“我对不起你”的愧疚,
是那种“我不想要你但我又不得不娶你所以我对你有些抱歉”的愧疚。
这种愧疚比嫌弃更让人恶心,因为它带着施舍的味道。“顾长洲,”我说,
“你不用觉得抱歉。我也不想嫁给你。”他愣了一下。“那你为什么——”“圣旨。
”我打断他,“你不也是因为圣旨才娶的?”他没说话,算是默认。气氛又沉默下来。
我忽然觉得特别累。不是身体的累,是心累。我打了十年的仗,杀了无数的人,断了一条腿,
到头来还要跟一个陌生人解释我为什么“甘心”被塞给他。我不甘心。可我不甘心又能怎样?
抗旨?沈家已经没人了,抗旨就是满门抄斩——虽然满门就剩我一个了,斩了就斩了,
可我答应过我爹,要活着。我爹临死前托人带回来一句话,就四个字:“活着,别死。
”他大概是知道沈家迟早要死绝的,所以用最后一点力气,让他最小的儿子活下去。
所以我活着。哪怕断了腿,哪怕被塞给一个不想娶我的人,我也活着。“沈鸢。
”顾长洲又开口了,这次声音更平,平得像一把没有开刃的刀。“我说几句话,你听着。
”“你说。”“这门婚事,是圣上的意思,我侯府不敢违抗。但——”他停顿了一下,
“我顾长洲的夫人,不能是个残废。”屋子里忽然安静得可怕。龙凤花烛噼啪一声,
爆了个灯花。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左腿,又抬头看他。“所以?”“所以,今晚过后,
我会写一封休书。”他说这话的时候没有看我,盯着手里的酒杯,像在背书,“你放心,
我不会亏待你。侯府会给你一笔银子,足够你下半辈子花销。对外我会说,
是我顾长洲配不上你沈大将军——”“不用。”我说。他抬起头,终于正眼看我。
“不用你给银子,”我扶着床柱慢慢站起来,支架发出轻微的金属摩擦声,我站稳了,
平视着他,“休书给我就行。”“你——”“我不需要你的施舍。”我说,声音不大,
但很稳,“沈家还没穷到要卖儿子的地步。”他皱了皱眉,似乎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沉默了一会儿,他从袖中取出一个信封,放在桌上。休书。他早就写好了。我看着那个信封,
忽然笑了。“顾长洲,你可真有意思。休书都提前写好了,还假模假式地来跟我商量?
”他脸色微变,但很快恢复了平静:“我不想让你太难堪。”“你让我穿着嫁衣坐了一晚上,
然后告诉我你不想让我太难堪?”我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淡,没有愤怒,没有讽刺,
就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可他似乎被这句话刺到了,耳根微微泛红,别开了目光。
“随你怎么想。”他起身,走到门口,停了一下,“休书你收好,
明天我会让人送你去沈家旧宅。银子——”“我说了不要。”他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推门走了。大红吉服的背影消失在廊下,脚步声渐远,最后被夜风吞没。我站在原地,
低头看着桌上那个信封。信封上写着“休书”二字,字迹端正,一看就是提前写好的,
墨迹早就干了。我伸手拿起来,拆开,抽出里面的信笺。白纸黑字,
写得冠冕堂皇——“夫妻不睦,合离放归”——连理由都找得这么体面,
好像他给了我多大的脸面。我把休书折好,塞进袖子里。然后慢慢坐回床边,
把支架的铜扣松开,一条一条地解。小腿肿了一圈,皮肤被箍出红痕,碰一下就疼。
我揉着腿,忽然想起一件事。今天是我的生辰。二十岁的生辰。大婚之日,兼生辰之日,
我收到了人生中第一封休书。真有意思。我仰面倒在床上,大红嫁衣铺散开来,
像一朵开到荼蘼的花。头顶的帐子是新的,绣着百子千孙图,一个一个胖娃娃笑得憨态可掬。
我看着那些胖娃娃,忽然笑出了声。笑着笑着,眼眶有点热。我使劲眨了眨眼,
把那点湿意逼了回去。沈鸢,不许哭。你是沈家的儿子,是雁门关的将军,是杀伐决断的人。
你不许哭。那一夜,我一个人躺在满室的红烛里,听着更鼓敲了一更又一更,
直到天光从窗缝里漏进来,将那一对龙凤花烛燃尽的残烟照得无处遁形。第二天一早,
碧桃来收拾房间,看见休书,吓得脸都白了。“将军——”“别叫我将军了,”我说,
“叫我沈鸢就行。”“将军!”她扑通一声跪下,“您别难过,
侯爷他、他一定是糊涂了——”“我没难过。”我扶着床站起来,支架咔嗒一声扣好,
“帮我收拾东西吧。就收拾我自己带来的,侯府的东西一样别拿。”她跪在地上不肯起来,
眼泪啪嗒啪嗒地掉。我低头看她,忽然觉得这丫头比我可怜。
她大概觉得我被休了是天大的事,天要塌了。可我的天,早就在雁门关塌过一次了。
二拖着断腿,再上马被休之后,我回了沈家旧宅。说是旧宅,其实是一座半荒废的院子,
在京城东边的巷子里,门口的石狮子被风雨侵蚀得面目模糊,
匾额上的“沈府”二字漆皮剥落,露出下面灰白的木头。我爹在世时就不怎么住这里,
常年待在边关。我娘死后,这院子就更没人管了,只有一个老仆沈叔看着。
沈叔看见我拄着拐杖被马车送回来,手里的扫帚啪嗒掉在地上,浑浊的老眼瞪得溜圆。
“小少爷——”“沈叔,”我笑了笑,“我回来住了。”他看了看我身后的行李,
又看了看我的腿,嘴唇哆嗦了半天,最后什么也没问,只是默默接过行李,把我扶进了门。
院子里长了半人高的草,正房的窗户破了两扇,风吹进来呜呜地响。沈叔手忙脚乱地去收拾,
我拦住他:“不急,慢慢来。”我在正房门口的台阶上坐下,把支架解开,
让肿痛的腿舒展一下。初秋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院角的枣树挂满了青红的果子,
几只麻雀在枝头跳来跳去。挺好的。比侯府的新房好。我在这里住了下来。日子过得很简单。
每天早起,在院子里扶着墙走几圈,走累了就坐下看书——兵法、舆图、边关的塘报。
虽然兵权被夺了,但消息还是能打听到的。北狄人又在边境试探,换了几波守将,
都不太顶事。我心里急,可急有什么用?一个连路都走不稳的人,上什么战场?
太医院正每隔十天来给我看一次腿,针灸、药浴、推拿,能试的都试了。
他说我恢复得比预想中好,但离正常走路还差得远。“沈将军,”他有一次忍不住问我,
“您每天走那么多路,不疼吗?”“疼。”“那为什么——”“因为我不想一辈子坐轮椅。
”他沉默了一会儿,叹了口气,从药箱里拿出一副新的支架,比之前那副轻巧些,
还加了几个活动关节。“这是我新打的,您试试。如果能坚持锻炼,或许……或许再过半年,
能走得稳当些。”我接过支架,翻来覆去地看,忽然问他:“院正大人,
您说实话——我这腿,还能骑马吗?”他愣住了,张了张嘴,最后避开了我的目光。“将军,
您现在的首要任务是休养——”“我问的是能不能骑马。”长久的沉默。“可能性……很小。
”他斟酌着说,“骑马的姿势对膝盖以下的力量要求很高,您的……除非有特殊的辅助器具,
否则……”“我知道了。”我点了点头,“多谢院正。”他走后,我一个人坐在院子里,
把那副新支架翻来覆去地看了很久。特殊辅助器具。我想起了军中的一位老匠人,姓孙,
是个铁匠,专门给骑兵打造马具。他手艺极好,脑子也活,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能打出来。
我给他写了一封信。一个月后,孙铁匠背着一个大包袱来了沈府。他看见我的腿,
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把包袱打开,里面是一副奇形怪状的铁架子——可以绑在马鞍上,
把小腿固定住,脚蹬的位置做了一个活动的卡扣,能把脚掌锁死,防止脱落。“将军,
这是我琢磨了好久才打出来的,”他搓着手,有些忐忑,“还没试过,不知道好不好用。
”我看着他满手的老茧和指缝里的铁锈,忽然觉得眼眶发酸。“试试就知道了。”第二天,
我让人牵了一匹老马来——是我从前骑过的战马,叫“踏雪”,通体漆黑,四蹄雪白,
是一匹性子极烈的好马。我被夺了兵权后,踏雪就被养在军中,
听说换了好几个骑手都驾驭不了,差点被处置了。我让人把它牵来的时候,它瘦了不少,
但眼神还是那么亮,看见我就打了个响鼻,用脑袋蹭我的肩膀。“老伙计,
”我摸着它的鬃毛,声音有点哑,“好久不见。”踏雪低低地嘶鸣了一声,
像是在埋怨我怎么这么久不来看它。我深吸一口气,让沈叔帮我扶着马鞍,试着上马。
左腿使不上力,光是抬起来就疼得我冒冷汗。支架和铁架碰撞,发出刺耳的金属声。
我咬着牙,双手撑住马鞍,用右腿发力,一点一点地往上爬。第一次,
刚把左腿搭上马背就滑了下来,整个人摔在地上,左腿撞在石头上,疼得我眼前发黑。
沈叔吓得脸都白了,要来扶我,我摆了摆手。“再来。”第二次,上了马背,
但左腿固定不住,一松手就往一边歪,整个人从马背上滚了下来,后背重重地摔在地上,
尘土飞扬。“将军!”沈叔的声音都在发抖。“没事。”我躺在地上喘了几口气,
看着头顶灰蒙蒙的天,“再来。”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到第七次的时候,
我终于稳稳地坐在了马背上。踏雪很乖,一动不动地站着,偶尔回头看我一眼,
像是在确认我是不是还好。我把左腿卡进铁架里,扣好卡扣,试着蹬了蹬——虽然使不上力,
但被架子固定住了,不会脱落。“走两步。”我轻轻拍了拍踏雪的脖子。它迈开步子,
慢慢地走了起来。马背颠簸,左腿被架子固定着,虽然还是疼,但至少不会掉下来。
我试着拉了拉缰绳,踏雪听话地转弯,在院子里走了两圈。沈叔站在地上,仰头看着我,
老泪纵横。我低头看他,忽然笑了。“沈叔,我回来了。”那天晚上,我躺在炕上,
全身疼得像被马车碾过一样。左腿肿得比平时大了一圈,支架箍过的地方磨破了皮,
渗出血来。可我睡不着。不是因为疼,是因为兴奋。我能骑马了。虽然姿势难看,
虽然速度慢,虽然左腿还是使不上力——但至少,我能骑了。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我能回战场了。我翻了个身,面朝窗户。窗外的月亮很圆,月光透过破窗纸洒进来,
在地上印出一片银白。我想起了雁门关的月亮。边关的月亮比京城的大,又大又亮,
挂在城墙上头,照得整个关隘像一座银色的堡垒。我常常半夜巡城,站在城楼上往北看,
黑黢黢的草原尽头是北狄人的营帐,星星点点的篝火像一地的碎金子。那时候我腿还好好的,
能跑能跳能骑马,一杆银枪使得出神入化,北狄人听见“沈家军”三个字就腿软。现在呢?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左腿,自嘲地笑了笑。沈鸢啊沈鸢,你连上个马都要摔七次,
还想去打仗?可我知道我必须去。北狄人不会因为我腿断了就不打过来。
朝廷换的那几波守将,一个比一个不顶事。最新的塘报说,北狄人已经攻下了两座边堡,
屠了一个村子。一个村子。老弱妇孺,一个不留。我看到塘报的时候,把纸攥成了一团,
指甲掐进掌心,掐出了血。那些人是我的乡亲。我在雁门关守了五年,
边关的每一个村子我都去过,每一户人家我都认识。张屠户的娘子烙的饼最好吃,
李铁匠的儿子想跟我学枪法,王寡妇的女儿才六岁,扎着两个小辫子,
每次见了我都喊“沈哥哥”。沈哥哥。他们现在什么都没了。而我坐在这座半荒废的院子里,
对着一个破窗户看月亮。不行。我不能就这么废了。从那天起,我开始了近乎自虐的复健。
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先扶着墙走一百圈,然后骑马在院子里跑五十圈,
下午练枪——枪法需要腰腿配合,左腿使不上力,我就把重心全压在右腿上,一枪一枪地戳,
戳到虎口开裂,血顺着枪杆往下淌。沈叔心疼得不行,每天熬了骨头汤端过来,逼着我喝。
“小少爷,您悠着点,别把身子熬坏了——”“沈叔,”我擦了把汗,接过汤碗一饮而尽,
“我要是悠着点,边关那些老百姓就没了。”他不说话了,红着眼眶去厨房继续熬汤。
三个月后,我能骑马小跑了。五个月后,我能骑马疾驰了。八个月后,
我能在马上使枪了——虽然只有三成的功力,但对付一般的北狄骑兵,够了。这八个月里,
边关的局势越来越坏。北狄人集结了十万大军,号称要南下牧马。朝廷急得团团转,
换了两拨守将,都没顶住。最后连皇帝都急了,在朝堂上拍着桌子骂人。消息传来的时候,
我正在院子里练枪,听完之后把枪往地上一插,尘土飞扬。“沈叔,”我说,
“帮我写一份折子。”“什么折子?”“请战折子。”他手里的汤碗差点掉在地上。
“小少爷!您的腿——”“我的腿能骑马了。”我说,“而且——除了我,还有谁能去?
”他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因为我说的是事实。沈家军虽然被打散了,但那些老兵还认我。
只要我站在阵前,他们就会跟上来。而其他人——那些世家出身的将军,
那些靠关系上位的守将——他们守不住雁门关。折子递上去之后,朝堂上吵翻了天。
有人说我“残废之躯,不堪重用”,有人说我“恃功自傲,目中无人”,
还有人说我“一个被休弃的废人,有什么资格再掌兵权”。顾长洲也在朝堂上。
据说他说了一句话:“沈将军的身体状况恐怕难以胜任,请陛下三思。”三思。他让我三思。
我在沈家旧宅里听到这个消息时,正在给踏雪刷毛。手里的毛刷顿了一下,然后继续刷。
“顾长洲,”我低声念了一遍这个名字,“你算什么东西。”折子在朝堂上压了半个月,
一直没有批复。我知道皇帝在犹豫。他既需要我去守边,又怕我去了之后兵权在手,
尾大不掉。沈家军的名声太大了,我爹在世时就被猜忌过,如今轮到我了。可边关不等人。
最新的消息:北狄人攻下了雁门关外的最后一座军堡,前锋已经推进到关墙下。
如果再不出兵,雁门关一破,北狄铁骑就能长驱直入,直取中原。我不能再等了。那天夜里,
我做了一件很大逆不道的事。我穿上了旧日的铠甲——银白色的山文甲,
胸前是一个虎头护心镜,肩上是两只吞肩兽。铠甲有些旧了,有些地方的甲片掉了,
露出里面的棉衬,但擦干净之后依然锃亮。我把枪绑在马鞍上,骑着踏雪,一个人出了京城。
没有圣旨,没有兵符,没有任何人的授权。我就这么走了。出了城门,
踏雪撒开蹄子跑了起来。夜风灌进甲胄的缝隙里,凉飕飕的。我回头看了一眼京城的方向,
灯火辉煌的城池在夜色中像一座金笼子。“走了。”我对踏雪说,也对京城说。
踏雪嘶鸣一声,四蹄翻腾,朝着北方疾驰而去。我走后的第三天,消息才传到朝堂上。
据说皇帝勃然大怒,把折子摔在地上,骂了一句“狂妄”。然后沉默了很长时间。
最后他说了一句话:“让他去。”又补了一句:“如果他守住了,既往不咎。
如果守不住——”他没说下去。但所有人都知道后半句是什么。如果守不住,
沈鸢就不用回来了。三雁门关,再封侯我到达雁门关的时候,守军只剩不到三千人,
士气低落到了极点。守将是个姓周的将军,兵部尚书的远房亲戚,靠着关系混到这个位置。
他看见我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像是见了鬼。“沈、沈将军?您怎么——”“奉旨守关。
”我从马上翻下来,左腿落地时支架咔嗒一声响,我踉跄了一下,但很快稳住了,“周将军,
麻烦你把守军的名单给我,再带我去看看城防。”他愣在原地,半天没动。“周将军?
”“沈将军,”他吞了吞口水,“您的腿……”“我的腿怎么了?”我低头看了看,
支架露在铠甲外面,明晃晃的,确实有点扎眼,“断了一条,不影响打仗。”他还是犹豫,
我懒得再跟他废话,直接从怀里掏出一张纸——那是出京前让沈叔伪造的一份“密旨”,
字迹模仿得七分像,盖上了一个用萝卜刻的假印章。这东西要是被发现了,够我砍十次头。
但管不了那么多了。周将军看完“密旨”,脸色变了又变,最后扑通一声跪下:“末将遵命!
”我收好假圣旨,心想:沈鸢啊沈鸢,你胆子越来越大了。可战场上,
胆子不大的人活不下来。我花了两天时间熟悉城防,三天时间整编守军,五天时间布置防线。
雁门关的地形我太熟悉了,每一道城墙、每一座敌楼、每一条暗道,我都烂熟于心。
三千人不够守整段城墙,我就放弃外城,收缩防线,在内城布置了三道防线。
每道防线之间用暗道连接,进可攻退可守。北狄人很快就来攻城了。第一天,
他们派了一万前锋试探。我在城墙上看着黑压压的敌军涌上来,
手心里全是汗——不是因为怕,是因为紧张。我的左腿在支架里微微发抖,不是怕的,
是站的。站在城墙上督阵,一站就是一天,左腿承受不住,疼得我牙关紧咬。但我不能坐。
主将坐在城墙上,士兵就会觉得守不住了。所以我站着。站得笔直,银甲在日光下闪闪发亮,
手里的枪杵在地上,像一根定海神针。第一波攻城被打退了。第二波。第三波。
到第七天的时候,北狄人动用了全部的兵力,十万大军铺天盖地地涌上来。
城墙下的尸体堆得像山一样,攻城的云梯一架接一架地搭上来,又被我们推下去。
我亲自带了一队亲兵,在内城的城墙上堵缺口。枪法在狭窄的城墙上施展不开,
我就换了一把刀,一刀一个,砍得浑身是血。左腿的支架在混战中被打歪了,
铜扣崩飞了一个,整个架子松松垮垮地挂在腿上,每走一步都磨得骨头疼。
我索性把支架扯下来扔了,全靠右腿撑着,一瘸一拐地在城墙上杀敌。有个亲兵看见了,
眼眶通红地喊:“将军!您的腿——”“别管腿!”我一刀砍翻一个爬上城墙的北狄兵,
“守你的城!”那一战,从清晨打到黄昏,又从黄昏打到深夜。最后,北狄人退了。
不是被打怕了——是他们耗不起了。十万大军的粮草补给跟不上,加上天气转冷,
草原上的部落要回去准备过冬,不能再在关外耗着。撤退的号角声在旷野上回荡,
北狄人的营帐一座接一座地消失在地平线上。我站在城墙上,看着敌军退去,
手里的刀“当啷”一声掉在地上。然后我的右腿也撑不住了,整个人靠着城墙慢慢滑坐下去,
后背贴着冰冷的石砖,大口大口地喘气。左腿已经没有知觉了,裤腿被血浸透了,
分不清是敌人的血还是自己的。“将军!”亲兵们围上来,七手八脚地要扶我。我摆了摆手,
仰头看天。天上星星很多,密密麻麻地铺满了整个夜空,像撒了一把碎银子。“赢了。
”我说。声音很轻,被夜风一吹就散了。可我觉得这三个字比什么都重。雁门关守住了。
消息传到京城的时候,满朝震动。皇帝在朝堂上沉默了很久,
然后说了一句话:“沈鸢在哪里?”没有人能回答他。因为我没有回京城。我留在了雁门关,
整顿防务,重建边军。我把打散的沈家军旧部一个个找回来,又把守军从三千人扩充到两万,
加固城墙,储备粮草,一副要在边关长住的架势。朝堂上又开始吵了。
有人说我“拥兵自重”,有人说我“不奉诏就是谋反”,还有人说我“一个残废,
占了雁门关就不回来,是想干什么?”顾长洲也说话了。“沈将军固然有功,
但擅离职守、伪造圣旨、私自带兵——这些罪名,不能因为打了胜仗就一笔勾销。
”他倒是公私分明。皇帝没有表态,既没有赏我,也没有罚我,就这么晾着。我不在乎。
我在雁门关过得比在京城舒服多了。虽然腿还是瘸的,虽然每天疼得睡不着觉,
但至少——我是有用的。边关的将士们不嫌弃我。他们看我拖着一条废腿在城墙上巡查,
看我咬着牙骑马操练,看我半夜还在灯下看塘报,就服我。沈家军的老人回来了,
新兵也加入了,边军一天比一天壮实。北狄人消停了一阵子,但我知道他们不会善罢甘休。
草原上的部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首领来整合,
而北狄的新可汗——一个叫呼延烈的年轻人——正在做这件事。他是个狠角色,
比我年轻两岁,骑射无双,野心勃勃。据说他统一草原的那一天,
指着南方说了一句话:“总有一天,我要踏平雁门关。”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磨枪。
手里的磨刀石顿了一下,然后继续磨。“来啊。”我说。可我没等到呼延烈来,
就先等到了京城的圣旨。圣旨是八百里加急送来的,传旨的太监一路跑死了三匹马,
到雁门关的时候脸都是青的。我单膝跪地接旨——左腿跪不下去,只能半蹲着,姿势很别扭。
太监展开明黄色的绢帛,尖着嗓子念:“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镇北将军沈鸢,守关有功,
加封镇北大将军,赐金甲一副、良马十匹——”前面都是些套话,我听着听着就走神了,
直到太监念到最后一句——“——着即回京,参加庆功大宴。钦此。”我愣了一下。回京?
我抬头看那个太监:“陛下要我回京?”“将军,”太监擦了擦额头的汗,
“这是天大的恩典啊。庆功宴上,陛下还要亲自给您敬酒呢。”我沉默了一会儿,
伸手接了圣旨。“臣领旨。”太监走后,我坐在帅帐里,把圣旨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
回京。庆功宴。听起来风光无限,可我知道这背后的意思——皇帝要我把兵权交出来。
打完了胜仗,将军就该回京了。这是规矩。回京之后,兵权上交,人留在京城当个富贵闲人,
皇帝才放心。可我不想当富贵闲人。北狄的威胁还没解除,呼延烈还在磨刀霍霍,
我怎么能在这个时候离开?可我不能抗旨。我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
左腿的支架在安静中发出细微的金属声响。“沈鸢,”我对自己说,
“你又要回那个金笼子了。”第二卷:庆功宴四满朝文武,他强吻我庆功宴设在太极殿,
是朝中最隆重的场所。我换上了新赐的金甲——说是金甲,
其实只是在山文甲的边缘鎏了一层金,闪闪发亮的,看着气派,穿上之后沉得要命。
左腿的支架也换了一副新的,太医院正听说我要回京参加庆功宴,连夜赶制的,
比之前那副更轻巧,外面还包了一层银皮,看着不那么扎眼。我站在太极殿外的台阶下,
仰头看着巍峨的殿宇,深吸了一口气。三年了。三年前我从这里走出去的时候,
是一个被夺了兵权的残废将军,穿着一身素色的便服,拄着拐杖,一步一步地走下台阶,
没有人多看我一眼。三年后我走回来,穿着金甲,腰悬长剑,身后跟着一队虎背熊腰的亲兵,
满朝文武都在殿门口等着我。人还是那个人,腿还是那条废腿,可待遇天差地别。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赢了。这个世界上,赢的人说什么都对。我迈步走上台阶。
左腿还是瘸的,支架在台阶上磕出“咔、咔”的声音,每一步都清晰可闻。
有人的目光落在我的左腿上,像一根根细针,扎得人不太舒服。但我早就习惯了。殿门口,
礼部尚书迎上来,满脸堆笑:“沈将军,您来了!陛下已经在殿内等候多时了。”“有劳。
”我点了点头,跟着他走进大殿。太极殿内灯火辉煌,金碧辉煌得晃眼。
两排长案从殿门一直摆到御座前,上面摆满了山珍海味。文武百官已经入座,见我进来,
齐刷刷地转头看过来。那目光里有好奇,有敬佩,有嫉妒,有审视。我一一接住了,
面不改色。我的位置在左边第三席,紧挨着几位尚书大人。走过去的时候,
我注意到右边第一席坐着一个人——穿着玄色蟒袍,腰系玉带,头戴七旒冕冠。
摄政王的位置。空的。摄政王没来。我收回目光,在自己的席位上坐下。
亲兵上前帮我把支架调整了一下角度,让我坐得舒服些。我摆了摆手,让他退下。刚坐定,
就感觉到一道目光从斜对面射过来,像一柄没有出鞘的刀。我不用抬头就知道是谁。顾长洲。
他坐在右边第五席,穿着一身正式的侯爵朝服,面容冷峻,目光沉沉地看着我。三年不见,
他没什么变化,还是那副冷冰冰的俊脸,下颌线还是那么锋利,像是用刀裁出来的。
唯一不同的是,他看我的眼神变了。三年前他看我的时候,目光里什么都没有,
空得像一堵白墙。现在他的目光里有了一些东西——很复杂,我说不清楚是什么,
但绝对不是善意。我没有回避他的目光,直直地看了回去。他的眼睫微微一颤,
率先移开了视线。我心里冷笑了一声。“陛下驾到——”太监尖长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满朝文武齐刷刷起身,山呼万岁。我从席位上站起来——左腿支撑不住,手扶了一下桌案,
才站稳。皇帝从御座后面的屏风旁走出来,穿着一身明黄色的龙袍,头戴通天冠,面容清瘦,
三缕长髯,看着像个儒雅的中年文士。可我知道这个人有多狠。
他能在我打了胜仗之后夺我的兵权,也能在我守住雁门关之后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
他笑得越温和,手里的刀就磨得越利。“众卿平身。”皇帝的声音温温和和的,
像三月的春风,“今日是庆功宴,不必拘礼。”众人落座。皇帝的目光落在我身上,
带着一种恰到好处的欣慰和感动。“沈将军,”他说,“三年不见,你瘦了。”“为国效力,
不敢言瘦。”我低头行礼。“好一个为国效力!”皇帝大笑,端起酒杯,“来,
朕敬沈将军一杯!为雁门关大捷,为边关将士的浴血奋战!”众人跟着举杯。我一饮而尽,
酒液辛辣,从喉咙一路烧到胃里。酒过三巡,气氛渐渐热络起来。皇帝兴致很高,
让人献舞助兴,丝竹之声在大殿里回荡。我坐在席位上,不怎么动筷子,也不怎么说话。
有人来敬酒,我就举杯,不多喝,也不少喝,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
我的注意力一直放在两个人身上。一个是皇帝。他在御座上谈笑风生,时不时看我一眼,
目光温和,像在看一个得力的臣子。另一个是顾长洲。他坐在斜对面,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面无表情,但握着酒杯的手指关节发白。他在喝闷酒。为什么?我还没来得及细想,
就听见太监又喊了一嗓子:“摄政王驾到——”大殿里的丝竹声戛然而止。
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殿门。我转过头,看见一个人从殿门口走了进来。
他穿着一身玄色蟒袍,衣摆拖在地上,行走间有一种漫不经心的从容。身量很高,肩宽腰窄,
蟒袍的暗纹在烛光下若隐若现,像游动的蛇。他的脸——怎么说呢。
那是一张让人过目不忘的脸。剑眉斜飞入鬓,眼尾微微上挑,鼻梁高挺,薄唇微抿,
下颌线条凌厉。五官分开看没什么特别的,可组合在一起,就有一种咄咄逼人的俊美。
不是那种温润如玉的公子哥式的俊美,而是一种带着攻击性的、让人不敢直视的——锋利。
像一把没有鞘的刀。摄政王。萧衍。当朝皇帝的亲弟弟,先帝最小的儿子,封地在西北,
手握十万西北铁骑,权倾朝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和皇帝的关系很微妙。说是兄弟,
可皇帝看他的眼神里总是带着一丝忌惮;说是君臣,可他进殿不用通报,见驾不用跪拜,
坐在御座旁边的副座上,比任何人都自在。朝中传言,皇帝能坐稳这个位置,
全靠萧衍在背后撑着。三年前的那场夺嫡之争,要不是萧衍带着西北铁骑进京“平乱”,
龙椅上坐的就不是现在的这位了。可正因为如此,皇帝对萧衍的感情很复杂——既倚重,
又猜忌。萧衍似乎完全不在意这些。他我行我素,想上朝就上朝,不想上朝就在王府里待着,
谁的面子也不给。朝臣们对他又敬又怕,私下里叫他“九千岁”——比万岁差一千,
但比任何人都多。我见过萧衍。三年前,在御书房。皇帝让我去见他的时候,萧衍正好也在。
他坐在窗边,手里捏着一枚棋子,面前的棋盘上摆着一局残棋。我进去的时候,
他连头都没抬。皇帝说:“衍弟,这是沈鸢沈将军。”他这才抬眼看了我一下。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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