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已完结 时间:2026-06-05 11:38:26
我被困在被杀的这一天,无限循环。前137次,我拼命自救,
躲五星酒店、跑公安局、逃到千里之外的**,可每一次,
都逃不过午夜23:57那一刀穿心。第138次循环,我直接把手机砸了。去他妈的自救,
去他妈的凶手,老娘不装了!先把喜欢PUA的上司骂到自闭,
当众扯掉他的假发;把暗恋七年的白月光堵在公司楼下,
藏了七年的喜欢喊得人尽皆知;把这辈子不敢做的事、不敢撒的气,全干了一遍!深夜,
凶手推门闯进来,就看见我敞着家门,举着红酒瓶冲他笑:“等你半天了,赶紧动手,
我赶时间重开!”杀了我几百次的冷面凶手,第一次,慌了。刀刺进心脏的第三秒,
我才感觉到疼。不是小说里描写的那种模糊的钝痛,是冰凉的金属破开皮肉,
精准扎进心室的锐痛,冷风顺着刀口灌进我的身体,血液争先恐后地往外涌,
带着我所有的体温和力气。我倒在出租屋的地板上,视线里是凶手模糊的背影,
还有客厅电子钟跳出来的数字——23:57。3月17日的最后三分钟,我死了。
被尖锐的闹钟声吵醒,再睁眼。手机屏幕亮在我眼前,7:14,
日期明明白白标着:3月17日。我浑身冷汗地坐起来,手死死地按住心脏的位置,
那里完好无损,没有伤口,没有血迹,只有残留的、仿佛刻进神经里的剧痛。是噩梦。
我对自己说,只不过是一个太真实的噩梦。我照常起床,洗漱,挤地铁上班,
对着电脑改了一整天稿子,下班回家顺路买了草莓和牛奶,晚上照常窝在沙发上看综艺,
直到门锁传来轻微的撬动声。我浑身的血液仿佛冻住了。下一秒,门被撞开,
那个梦里的黑影闯进来,手里握着一把水果刀,和梦里一模一样的弧度,
刀尖闪着一模一样的寒光。他没有给我尖叫的机会,几步冲过来,刀精准地扎进我的心脏。
还是那个位置,还是那个痛感,还是电子钟上23:57的数字。意识消散的前一秒,
我终于明白——这不是噩梦。我好像被困在我被杀的这一天了。
1137次徒劳的自救我叫林盏,26岁,
一个没车没房没存款、在一线城市苟活的新媒体编辑,独居在老小区一楼的出租屋里,
社交圈小到一只手就能数清,没得罪过什么人,甚至连外卖差评都没给过几个。我想不通,
谁会杀我?前10次循环,我活在极致的恐惧里。我把所有能想到的自救方法都试了一遍。
第一次醒来,我立刻反锁了门窗,用衣柜顶住门,把自己缩在卧室的角落,
攥着水果刀熬了一整天。没用,23:47,凶手破窗而入,一刀结果了我。第二次,
我天不亮就收拾东西跑出了小区,打车去了市中心最繁华的酒店,开了最高楼层的房间,
反锁了门,将窗帘拉得严严实实,躲在卫生间里。没用,23:51,
酒店的房门被大力撞开,黑影走进卫生间,还是一刀。第三次,我直接去了公安局,
坐在接待大厅的椅子上,跟值班民警说有人要杀我。民警耐心地问我凶手是谁,长什么样,
叫什么名字,我说不出来。我只记得他的背影,他的刀,还有他杀我的时候,没有一点声音,
像个没有感情的影子。民警只当我是受了什么**,给我倒了热水,让我在大厅里坐着。
我以为在公安局里,他总不敢动手。我错了。23:55,
一个穿着黑色卫衣的男人走进大厅,手里拎着一个外卖保温箱,径直朝我走过来。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藏在袖口的刀已经扎进了我的胸口。我在民警震惊的目光里倒下去,
再睁眼,手机的闹钟依然尖叫,还是7:14,3月17日。我开始疯了一样找线索。
我翻遍了自己所有的社交账号、通讯录,将所有能想到的、可能得罪人的地方都罗列出来,
又一一排除。我甚至想起了小学三年级抢了我橡皮的男生,大学时跟我抢过奖学的室友,
工作后某天在地铁上和我抢座的陌生男人。都不对。他们没有任何理由要杀我。
我开始在循环里跟踪每一个我觉得可疑的人。我跟踪过总是迟到早退的同事,
发现她只是下班去接孩子;跟踪过楼下总盯着我看的大爷,
发现他只是在等流浪猫;跟踪过给我送过快递的小哥,发现他只是顺路给女朋友买花。
而每一次跟踪,都以我在午夜前被一刀毙命结束。我试过反杀。第57次循环,
我买了一把比他的刀更长的水果刀,磨得锋利,坐在客厅里等他。门被撬开的瞬间,
我举着刀冲了过去。但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反应很快,
侧身躲开之后反手就把刀扎进了我的肚子。这一天他来得比平时早一点,22:13,
我在剧痛里熬了一个多小时,才在熟悉的23:57彻底断气。那一次的痛感,
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清晰。我躺在地板上,看着自己的血漫了一地,
失血过多导致的肌肉痉挛痛得我龇牙咧嘴,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原来死,是这么疼的一件事。
而这样的疼,我已经经历了57次。我也试过逃跑。我买了最早一班的高铁票,
去了千里之外的城市,在人最多步行街里挤着,我以为人海能把我藏起来。可是没用。
23:49,他找到了我,刀尖抵在我身后的那一刻我闭上了眼,还是那一刀,干净利落。
我试过把自己绑在公安局的审讯室里。我抢了路人的手机,故意砸了商店的玻璃,
被民警抓进了审讯室,手铐锁在铁椅子上。我笑着想,这下你总杀不了我了吧。23:57,
审讯室的灯突然灭了。黑暗里,冰冷的刀锋贴在了我的脖子上。再睁眼,
还是那个熟悉的出租屋,熟悉的闹钟,熟悉的3月17日。我终于崩溃了。第136次循环,
我爬上了市中心最高的写字楼顶楼,37层,风把我的头发吹得乱飞。
我看着楼下的车水马龙,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我不想再等他来杀我了。我纵身跳了下去,
风在耳边呼啸,地面飞速朝我扑过来,落地的一瞬间,骨头碎裂的剧痛瞬间席卷了我,
意识陷入黑暗。好痛。然后,我又醒了。7:14,3月17日,手机闹钟准时响起。
我躺在被窝里,盯着天花板,突然就笑出了声。原来自杀也没用,不管我怎么死,
不管我死在哪里,只要死在3月17日,我就会回到这一天的早上7:14分。我逃不掉,
躲不开,反杀不了,连死的方式都没得选。我只能等着那个男人,在午夜来临之前,
一刀扎进我的心脏,结束这一天,然后再重来一遍。第137次循环,
我最后一次做了自救的尝试。我给父母打了电话,跟他们说我爱他们,
给最好的朋友发了长长的消息,跟她道歉说以前总没时间陪她。然后我坐在客厅里,
把所有的灯都打开,等着他来。23:57,他准时推开门,走过来,刀落下。我没有躲,
也没有反抗,就那么看着他。这是我第一次,在死之前看清了他的脸。那是一张很年轻的脸,
二十多岁的样子,眉眼很沉,眼底是化不开的戾气,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疲惫的绝望。
刀扎进心脏的那一刻,我听见他低声说了一句话。他说:“林盏,这是你欠我的。
”失去意识前,过往人生的经历在眼前一一浮现,我能够确定——我不认识他。
2第138次循环:去他妈的,爱咋咋地闹钟响了。7:14,3月17日。
我没有像往常一样猛地坐起来,也没有浑身冷汗,更没有恐惧。我就那么躺着,
听着闹钟一声接一声地叫,像在听一首无关紧要的歌。一分钟后,
音乐**还没有停下的意思,我伸出手抓起手机,看都没看直接朝着墙狠狠砸了过去。
“啪”的一声,手机屏幕碎了。世界安静了。我躺在床上,笑了。这一次,没有眼泪,
只有一种破罐破摔的、近乎癫狂的轻松。去他妈的自救!去他妈的凶手!去他妈的循环!
我已经死了137次了,我试过了所有能想到的办法都没用。我逃不出这一天,
逃不掉被杀的结局。既然如此,我还装什么正常人?我还守什么规矩?
反正今天不管我做什么,午夜之前都会死。反正死了之后,一切都会重置,什么都不会留下。
没有后果,没有责任,也没有未来。那我还顾忌个屁?爱咋咋地吧。我从床上爬起来,
穿着松垮的睡衣,踩着拖鞋,拉开房门走了出去。早上七点多的老小区,
晨练的大爷大妈已经回来了,买好菜的阿姨们拎着塑料袋在楼下聊天,
看见我穿着睡衣披头散发地往外走,都投来了诧异的目光。换做以前,
我肯定会尴尬地低下头,快步走过去。但现在,我迎着他们的目光,挨个看了回去,
甚至还冲一个盯着我看的大妈,咧嘴笑了一下。大妈吓得赶紧扭过头,
拉着身边的人快步走了。我笑得更开心了。我走到小区门口的早餐店,
以前我只敢买一杯豆浆一个包子,因为要省钱交房租。但今天,我指着餐车上的东西,
大声说:“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全都给我来一份!”老板愣了一下,
赶紧给我装了满满两大袋油条、烧麦、茶叶蛋、肉包子、豆腐脑。我接过来,转身就走。
老板在后面喊:“哎!姑娘!你还没给钱呢!”我回头,冲他晃了晃手里的早餐,
笑着喊:“记我账上吧,下辈子还你!”周围的人都看了过来,眼神里有害怕,也有同情。
我对周围的一切并不在乎,拎着早餐,边走边吃,偶尔有油蹭在了睡衣上,
我也并没有多看一眼。反正今天结束,这件睡衣就会重置回干干净净的样子,
就像我这一天做的所有事一样,都会烟消云散。我沿着马路一直走,
走到了我上班的公司楼下。早上八点半,正是上班打卡的高峰期,
同事们穿着精致得体的职业套装,拎着电脑包,行色匆匆地往写字楼里走。我穿着睡衣,
拎着吃了一半的早餐,站在写字楼门口,像个异类。我的顶头上司,
那个总爱给我穿小鞋、天天PUA我的王总监,正提着公文包走过来。看见我,他皱起眉头,
一脸厌恶地说:“林盏?你穿成这个样子像什么话?你还想不想干了,别给公司丢人!
”换做以前,我肯定会立刻点头哈腰地道歉,但今天,我看着他那副油腻的嘴脸,
只觉得想吐。我把手里的半根油条,直接怼在了他熨得笔挺的西装上。接触到衣服的瞬间,
油印子瞬间晕开。王总监的脸一下子就黑了,他气得浑身发抖:“你!你疯了?!”“对,
我疯了。”我笑着,往后退了一步,扯着嗓子大喊道,“王亮!你天天让我加班到半夜,
转头就把我的稿子署上你的名字给老板看,你要不要脸?你上个月跟女同事去酒店开房,
被你老婆抓包,还是我帮你圆的谎,你忘了?还有你抽屉里那堆发票,天天拿到公司报销,
你以为我不知道是哪来的?”伴随着周围的各种议论声,王总监的脸从绿变白,再变红,
他颤抖着手指向我似乎是想说些什么,但又怕我再爆出更多黑料,于是转身就想离开。
我话还没说完呢!我伸手想扯住他的头发,却一把扯掉了他头顶的假发。
地中海的光头露了出来,在早上的阳光下,亮得晃眼。周围爆发出一阵憋不住的笑声。
王总监尖叫一声,抢过假发捂在头上,指着我,
话都说不出来了:“你……你……你被开除了!立刻给我滚!”“开除我?”我笑出了声,
“你以为我稀罕你这破工作?一个月四千五的工资,你给我装什么大尾巴狼?老娘不干了!
去**!”我把手里剩下的早餐,全都砸在了他的身上,转身就走。身后是一片混乱,
还有王总监气急败坏的骂声。我走在马路上,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太爽了。活了26年,
我从来没有这么爽过。我一直活得小心翼翼,怕丢工作,怕让父母失望,怕别人说我不懂事。
我像个套在壳里的蜗牛,缩着身子,不敢前进一步。可现在,我把壳砸了。
反正一切都会重置,我为什么不能活得痛快一点?我打车去了商场,
直奔我以前只敢在橱窗外看的奢侈品店。我指着货架上的包,跟店员说:“这个,这个,
还有那个,全都给我包起来。”店员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殷勤地给我拿包。
我接过包背在身上,对着镜子照了照,然后转身就走。店员在后面追我:“女士!
您还没付款呢!”我回头,冲她笑了笑:“付什么款?我今天就要死了,背几天怎么了?
”保安很快就围了过来,把我按住了。我也不挣扎,就笑着看着他们,
看着他们把我带到了保安室,然后报了警。我无所谓。反正就算警察把我抓起来,午夜之前,
我还是会死,然后重置。我在保安室里坐了一下午,听着他们骂骂咧咧,
警察来之后给我做笔录,而我一句话都没说,就只是笑。然而傍晚的时候,
他们还是把我放了,大概是觉得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的损失,而我精神有问题,
跟个疯子计较也没用。我走出商场,天已经黑了。我找了一家以前根本舍不得进的高级餐厅,
点了一桌子的菜,龙虾、牛排、红酒,全都是最贵的。我一个人,慢慢吃,慢慢喝,
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红酒喝了半瓶,我有点晕乎乎的。我拿出兜里的口红,
是我今天在商场顺手拿的,正红色,我以前从来不敢涂这么艳的颜色。
我走进洗手间对着镜子,把口红涂满了嘴唇,然后咧嘴笑了。镜子里的女人,披头散发,
睡衣上全是油渍,嘴唇红得像血,眼睛却亮得吓人,确实像个疯子。可我喜欢这样的自己。
吃完饭,我没付钱,直接走出了餐厅。服务员追出来的时候,我已经上了出租车,
报了我出租屋的地址。我不想躲也不想跑了,我要回去,等着那个杀我的人来。23:30,
我回到了出租屋,任由门敞开着。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开着所有的灯,
手里还握着剩下的半瓶红酒。我一口一口地喝着,等着他来。23:55,
脚步声在门口响起。他出现在了门口,还是穿着黑色的连帽衫,手里握着那把熟悉的水果刀。
看见敞开的门,看见坐在沙发上、举着红酒瓶冲他笑的我,他明显愣了一下。这是他第一次,
在杀我的时候,露出了迟疑的表情。“你来了。”我冲他举了举酒瓶,笑着说,
“等你半天了。今天怎么晚了两分钟?”他站在门口,没动,眉头皱的很紧。“你不怕我?
”他开口了,声音很低,带着一丝沙哑。这是我第二次听见他的声音。“怕?”我笑了,
喝了一口红酒,“我都被你杀了137次了,早习惯了。不就是一刀吗?给个痛快的,
我赶时间。”他的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握着刀的手紧了紧。“你说什么?”“我说,
”我放下酒瓶,站起身,朝着他走过去,把胸口凑到了他的刀尖前,“你赶紧动手,别墨迹。
早死早超生,哦不对,早死早重来。明天早上七点十四分,我还得醒过来,再陪你玩一遍。
”他握着刀的手抖了一下。他看着我,眼神里的戾气散了不少,取而代之的,
是满满的错愕和不解。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说出来。我看着他的眼睛,
笑着说:“怎么?不敢杀了?以前你不是挺利索的吗?一刀就完事了,今天怎么磨磨唧唧的?
”他猛地后退了一步,刀从我的胸口移开了。“你疯了。”他说。“对啊,
”我笑得更开心了,“被你杀了137次,不疯才怪。”电子钟跳了一下,23:57。
他好像突然反应过来了,眼神一沉,再次举起刀,朝着我的胸口扎了过来。我没躲,
就那么看着他。熟悉的痛感再次传来,我倒在地板上,看着他转身离开的背影,
嘴角还带着笑。没关系。反正明天,又是新的3月17日。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有的是机会,
玩个够。3循环里的疯癫,是我唯一的自由从第138次循环开始,我彻底放飞了。
我不再想着自救,不再想着找凶手,不再想着打破循环。我把每一天,
都当成我人生的最后一天来活,不,是当成一场没有规则、没有后果的游戏来玩。
反正死了就重开,爱咋咋地吧。第139次循环,闹钟一响,我就从床上爬起来直奔机场,
在机场的售票窗口,随便指了一个最远的目的地,买了最早一班的机票。我去了**。
以前我总想着,等攒够了钱,等休年假了,就去**看看。
但攒钱的进度永远赶不上房租的涨幅,年假永远被加班填满,这个愿望,我藏了好几年,
从来没实现过。但现在,我不用等了。四个小时的飞机,我落地**。走出机场的那一刻,
高原的风扑面而来,蓝得不像话的天空中飘着大朵大朵的云,远处的雪山清晰可见。
我站在机场门口,突然就哭了。不是难过,是开心。是那种终于挣脱了所有束缚,
终于能为自己活一次的开心。我打车去了布达拉宫,在广场上坐了一下午,看着转经的人,
听着诵经的声音,感觉内心有种前所未有的宁静。我去了八廓街,买了很多漂亮的小饰品,
戴了满身。我去喝了甜茶,吃了藏面,跟当地的藏族阿妈笑着打招呼,
虽然我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她也听不懂我在说什么。
我以前是个连出市都要做半个月攻略的人,怕迷路,怕被坑,怕出意外。但现在,
我什么都不怕了。能有什么意外?最坏的结果,不就是死吗?我早就死过无数次了。
傍晚的时候,我去了纳木错。我坐在湖边,看着夕阳把湖面染成金色,
安安静静地等着死亡降临。**在湖边的石头上,闭上了眼睛。再睁开眼,
看见那个熟悉的黑影,站在我面前,手里握着刀。他居然追到了**,追到了纳木错湖边。
我看着他,突然就笑了。我说:“哥们,你也挺拼的啊。我都跑这来了,你还能找到我。
”他没说话,眼神复杂地看着我,然后手起刀落。熟悉的黑暗袭来。再睁眼,还是出租屋,
7:14,3月17日。我躺在床上,回味着**的阳光,嘴角带着笑。值了。
第156次循环,我去蹦极了。以前的我因为恐高连过山车都不敢坐,
但那天站在几十米高的蹦极台上,看着下面的河水,我眼睛都没眨一下,直接就跳了下去。
毕竟无绳的我都跳过了。失重感瞬间席卷而来,风在耳边呼啸,我尖叫着,
试图把这一百多次死亡的痛苦,把这二十多年的压抑,全都喊出来。第182次循环,
我又去玩了跳伞,从几千米的高空一跃而下,看着脚下的城市,像看着一堆积木。
我以前总觉得,人生要稳,要一步一个脚印,不能出错。但现在我才知道,飘在天上的感觉,
太他妈爽了。第201次循环,我去找了陈屿。陈屿是我大学时暗恋了四年的男生,
是我们系的系草,篮球打得好,人也温柔。我喜欢了他四年,给他写过情书,
没敢送;在他打篮球的时候,给他买过水,没敢递过去;毕业散伙饭上,我喝了很多酒,
想跟他说一句我喜欢你,最终还是没说出口。这件事,成了我藏在心里很多年的遗憾。
以前我总觉得,我配不上他,我怕我说了,连朋友都没得做。但现在,我不怕了。
我直接打车去了他的公司,堵在了他的办公楼下。他从写字楼里走出来的时候,
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比大学时成熟了不少,穿着西装,戴着眼镜,还是那么好看。
我直接冲了过去,拦在了他面前。他愣了一下,看着我,有点疑惑:“请问,你是?
”“我叫林盏,是你大学同系的同学。”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陈屿,
我喜欢你,从大一第一次见你,就喜欢了。喜欢了七年了。”陈屿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有点手足无措地看着我。“我知道,我今天说这些,很唐突。”我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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