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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是顾深陆之珩林辰的小说 《大一开学那天,我拖着行李箱在校门口被三个校草表白了》 全文在线阅读

编辑:静雨轩更新时间:2026-06-11 13:42:06
大一开学那天,我拖着行李箱在校门口被三个校草表白了

大一开学那天,我拖着行李箱在校门口被三个校草表白了

作者:再写一笔 状态:已完结

类型:短篇言情

短篇言情小说《大一开学那天,我拖着行李箱在校门口被三个校草表白了》,由网络作家“再写一笔”最新编著而成,书中主角包括顾深陆之珩林辰等,叙述一段关于仇恨和爱情的故事,故事内容简介:上面写着“离林辰远一点,你配不上他”。然后是书包里被人塞了垃圾,课本上被画了叉。最过分的一次,是有人在学校的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标题是——《扒一扒那个大一新生沈念念,她到底有什么手段让三大校草同时追她?》帖子里把我描述成了一个心机深沉的绿茶婊,说我是故意在校门口“偶遇”林辰的,说我戴的红绳是提前打听...

精彩章节

事情是这样的。我叫沈念念,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大一新生。高考发挥正常,

考进了A大中文系,不高不低,不好不坏。长相嘛,勉强算清秀,

丢进人海里绝对找不出来的那种。我的人生信条就是:不争不抢,随遇而安。

可我万万没想到,这个“安”在开学第一天就被炸得粉碎。那天早上我起晚了,

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拖着行李箱就往学校跑。七月的尾巴还带着暑气,我跑得满头大汗,

刘海黏在额头上,整个人狼狈得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

就在我气喘吁吁地站在校门口找路的时候,一辆黑色迈巴赫停在了我面前。车窗缓缓降下来,

露出一张足以让任何少女心脏骤停的脸。剑眉星目,鼻梁高挺,薄唇微抿,

整个人像是从时尚杂志封面上走下来的。他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衬衫,袖子挽到小臂,

露出一截精瘦有力的手腕,腕上戴着一块低调奢华的腕表。我记得这块表,

因为三天前我刚在杂志上看到过,**款,全球只有五十块。“同学,

请问新生报到处怎么走?”他开口,声音低沉清冽,像深秋的山泉。我愣了一下,

下意识指了指我正要去的方向:“应、应该是那边吧,我也正要过去。”他点了点头,

忽然打开车门走了下来。一米八几的身高瞬间给我造成了巨大的压迫感,

我不自觉地后退了一步,他却直接走到我面前,伸手——拿过了我手里的行李箱。“一起吧。

”他说,语气理所当然。我整个人都懵了,机械地跟着他往前走。走了大概十几步,

我才反应过来,结结巴巴地说:“那个、同学,我自己来就好……”“林辰。”他打断我,

侧头看了我一眼,“我叫林辰,金融系大二。”林辰。这个名字我听过。来学校之前,

我在新生群里就看到过关于他的传说。A大建校以来最年轻的金融天才,

高中就拿过全国数学竞赛金奖,家里做投资的,据说身家几十亿。关键是人还长得帅,

追他的女生能从教学楼排到校门口。这样的人物,怎么会出现在我面前,还帮我拿行李箱?

还没等我想明白这个问题,第二个意外就来了。我们走到教学楼拐角的时候,

一个篮球突然飞过来,精准地砸在了林辰的行李箱上,然后弹开,滚到了路边。“抱歉抱歉!

”一个清亮的声音传来,紧接着一个穿着球衣的高个子男生跑了过来。他弯腰捡起篮球,

抬头看向我们的时候,忽然愣住了。我也愣住了。不为别的,就因为这张脸实在是太好看了。

和林辰那种清冷矜贵不同,这个男生是阳光运动型的,小麦色的皮肤,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

眼睛亮得像装了LED灯,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让人心情变好的朝气。“你是新生?

”他看着我,眼睛弯成了月牙,“中文系的?”我下意识点了点头,

然后才意识到自己脸上还挂着汗珠,刘海乱得像鸡窝,简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叫陆之珩,体育系大二。”他笑得更灿烂了,目光忽然落在我手腕上戴着的那根红绳上,

“咦,你也有这根红绳?”我低头看了看自己手腕上的红绳,这是我妈去年去庙里给我求的,

说是保平安的,一直没摘下来过。陆之珩忽然撸起自己的袖子,

露出左手腕——上面戴着一条一模一样的红绳。“我妈也去那个庙里给我求过。”他笑着说,

“看来我们挺有缘的。”林辰在一旁看着我们,面无表情,

但我总觉得他的眼神好像冷了几度。然后第三个意外就来了。“之珩,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不是说好去球场等我吗?”一个慵懒又带着几分玩世不恭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转过头,

差点被闪瞎。一个穿着黑色机车皮衣的男生正靠在旁边的柱子上,单手插兜,

另一只手转着车钥匙。他的五官偏混血,眼窝深邃,鼻梁高挺,嘴唇微微上扬,

带着一种天生的坏坏的笑。最要命的是他还戴着一只耳钉,在阳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

整个人浑身上下都写着两个字——危险。“裴衍,这是我刚认识的学妹。”陆之珩笑着介绍,

然后转头对我说,“他是裴衍,音乐系大二,搞乐队的。”裴衍上下打量了我一眼,

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两秒,忽然笑了。那个笑容怎么说呢,

就像是一只慵懒的猫终于发现了感兴趣的猎物,带着一种让人心跳加速的危险气息。

“沈念念。”他忽然开口,准确地说出了我的名字。我惊了:“你怎么知道?

”“昨天在新生名单上看到的。”裴衍把车钥匙收进口袋,漫不经心地说,“中文系,

高考作文满分,擅长写短篇小说,笔名‘念念不忘’。”我彻底石化了。

这三个校草级别的男生,一个帮我拿行李箱,一个跟我戴同款红绳,

还有一个连我的笔名都知道了。这是什么魔幻现实主义的情节?更魔幻的还在后面。

开学第三天,我就在课桌里发现了一封手写的信。信纸是淡蓝色的,

上面用钢笔工工整整地写着几行字:“沈念念同学,你好。从第一眼见到你,

我就觉得你和我见过的所有女生都不一样。你有一种独特的气质,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

如果你愿意,周六下午三点,图书馆三楼,我想请你喝一杯咖啡。林辰。”我看着这封信,

手都在抖。不是因为激动,是因为害怕。我沈念念何德何能,

能被A大校草级别的男神请喝咖啡?这要是被他的后援团知道了,我怕是活不过这个学期。

我果断把信塞进了抽屉最深处,假装没看到。结果第二天,

陆之珩就直接堵在了我上课的教室门口。“念念!”他喊得特别自然,

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很多年似的,“周六下午有空吗?我们篮球队有场比赛,想请你来看。

”他穿着一件白色T恤,头发上还带着刚洗过澡的水汽,整个人清爽得像夏日里的一阵凉风。

周围路过的女生都在看他,又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我,

那目光里的含义我读得很清楚——你凭什么?“我、我周六有……”我正想着怎么拒绝,

旁边忽然伸过来一只手,直接把陆之珩手里的票抽走了。裴衍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

他穿着那件标志性的黑色皮衣,随手把票塞进了自己的口袋,似笑非笑地说:“之珩,

你这追人的方式也太老土了,请人看球赛?人家女生对这个又不感兴趣。

”陆之珩的脸一下子就黑了:“裴衍,你什么意思?”“没什么意思。”裴衍耸了耸肩,

然后转头看向我,那双深邃的眼睛里带着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笑意,“念念,周六下午,

我的乐队在音乐厅有小范围演出,你来听听?结束后我请你吃饭。”他叫我“念念”,

叫得比陆之珩还自然。我站在原地,被两个校草夹在中间,

感觉自己的脑袋上已经写满了“死”字。这时候,林辰不知道从哪里也冒了出来。

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衬衫,衬得他整个人像一幅移动的画。他站在我面前,看了看陆之珩,

又看了看裴衍,然后用那种不容拒绝的语气说:“念念周六已经和我有约了。

”陆之珩:“什么时候的事?”裴衍:“我怎么不知道?

”林辰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她收到我的信了。”三个人的目光同时落在我身上,

像三盏聚光灯,把我照得无处遁形。周围的同学已经开始窃窃私语了,手机举得老高,

我甚至听到了快门声。我深吸一口气,

做出了这辈子最怂的一个决定——“我周六要去图书馆查资料,抱歉啊大家,我真的没时间。

”说完,我抱紧怀里的课本,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逃离了现场。

身后传来陆之珩的笑声和裴衍低低的咒骂声,还有林辰一如既往的沉默。

我跑出好远才停下来,靠着墙喘气,心脏砰砰砰跳得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不是心动,

是害怕。太害怕了。你们可能不理解,一个普通女生被三个校草同时追求,为什么会害怕?

因为这个世界是有规则的。好看的人应该和好看的人在一起,

优秀的人应该和优秀的人在一起。像我这样的普通女生,突然被推到聚光灯下,

只会成为一个靶子。事实证明,我的预感是对的。开学第一周还没过完,

我就感受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恶意。先是课桌上莫名其妙多出来的纸条,

上面写着“离林辰远一点,你配不上他”。然后是书包里被人塞了垃圾,课本上被画了叉。

最过分的一次,是有人在学校的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

标题是——《扒一扒那个大一新生沈念念,她到底有什么手段让三大校草同时追她?

》帖子里把我描述成了一个心机深沉的**,说我是故意在校门口“偶遇”林辰的,

说我戴的红绳是提前打听到陆之珩的信息后刻意准备的,

还说我在网上发表的那些小说都是为了吸引裴衍的注意。底下的评论更是不堪入目。

“长成那样还妄想攀高枝,笑死。”“这种女的我见多了,不就是想红吗?

”“林辰学长眼睛瞎了吧?”我一条一条地看完了那些评论,然后关掉了手机,

趴在桌上哭了一场。我不是难过,我是委屈。我什么都没有做过,我没有勾引任何人,

没有刻意制造任何偶遇,甚至一直在拒绝。可为什么所有人都觉得,是我的错?

第二天去上课的时候,我的眼睛还是肿的。同桌苏晚看到我,心疼得不行:“念念,

你别理那些人,她们就是嫉妒。”我摇摇头,挤出一个笑:“没事,我不在意的。”我在意。

但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在意。那天下午最后一节课结束后,我没去食堂,一个人往图书馆走。

走到教学楼后面的那条小路上的时候,忽然被人拦住了。是三个女生,领头的那个我认识,

叫周芷怡,是林辰后援团的团长,大二管理系的。她长得很漂亮,是那种明艳张扬的美,

此刻正抱着手臂,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沈念念是吧?”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眼,

嘴角带着一丝不屑的笑,“我跟你直说了吧,林辰不是你该招惹的人。你识趣的话,

自己离他远一点。”我看着她,很平静地说:“我本来就没有招惹他。”“呵。

”周芷怡冷笑了一声,“没有招惹?那他怎么会给你写信?我们认识林辰这么久,

从来没见他给任何人写过信。”旁边的女生也附和道:“就是,装什么清高。

”我深吸了一口气,正准备说话,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声音。“你们在干什么?”我转头,

看到陆之珩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他穿着球衣,额头上还有汗珠,显然是刚从球场跑过来的。

他的表情不太好看,目光冷冷地看着周芷怡三个人。周芷怡显然也认识陆之珩,脸色变了变,

但很快又恢复了那副高傲的样子:“没什么,就是跟学妹聊聊天。”“聊完了吗?

”陆之珩走到我身边,语气很淡,“聊完了就走吧,念念要跟我去吃饭。

”周芷怡咬了咬嘴唇,瞪了我一眼,带着那两个女生走了。我站在原地,

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不是因为感动,是因为这种“被保护”的感觉,

让我想起了小时候被同学欺负时,哥哥也是这样挡在我面前的。“没事吧?

”陆之珩低下头看我,声音忽然变得很温柔,“她们有没有对你怎么样?”我摇摇头,

把快要掉下来的眼泪逼了回去。陆之珩看着我,忽然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笑着说:“走,

我带你去吃点好吃的,心情不好的时候就要吃甜的。”他的手很大,很暖,

落在头顶上的触感很轻很轻,像一片羽毛。我差一点就心动了。但我没有。

因为我清楚地知道,陆之珩对我的好,就像一场华丽的烟火,绚烂却短暂。他是校草,

是篮球明星,是无数女生心中的白月光。而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起眼的沈念念。

灰姑娘的故事只存在于童话里,而现实是——王子最终会和公主在一起,

而不是那个弄丢了水晶鞋的普通女孩。所以我继续拒绝。拒绝林辰的咖啡邀约,

拒绝陆之珩的篮球赛门票,拒绝裴衍的乐队演出邀请。我把自己缩进了一个壳里,

每天三点一线——教室、图书馆、宿舍。我以为只要我足够低调,足够透明,

那些围绕在我身边的光环就会慢慢消散,一切都会回到正轨。可我没有想到,真正的转折点,

发生在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那是开学第三周的周三,我照例去图书馆自习。

图书馆三楼靠窗的位置是我最喜欢的地方,那里阳光充足,安静,

而且可以看到楼下的小花园。我每次都会去那里,如果被人占了,就换个地方。

那天我走到三楼的时候,发现那个位置已经有人了。一个男生坐在那里,

面前摊着一本厚厚的专业书,正低头写着什么。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卫衣,袖子有点长,

遮住了半截手指。头发有点长,微微遮住了眉眼,整个人看起来安安静静的,像一幅水墨画。

我没有多想,转身准备去找别的位置。“这个位置让给你吧。”他的声音不大,

带着一点沙哑,像是很少跟人说话的样子。我回头的时候,他已经站起来了,

正在收拾自己的东西。我这才看清他的脸。不算特别帅,但很干净。皮肤偏白,五官清秀,

眼睛是那种很温和的深棕色,看人的时候像含着水光,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他的个子大概一米七八左右,不高不矮,不胖不瘦,整个人像是被调成了最舒服的亮度,

不刺眼,但很耐看。“不用不用,你坐吧,我找别的地方就行。”我连忙摆手。

他已经把书合上了,对我微微点了点头,然后从我身边走了过去。擦肩而过的时候,

我闻到了一股很淡的洗衣粉味道,干净的,朴素的,像他这个人一样。不知道为什么,

我多看了他一眼。他走到不远处的另一个位置坐下来,继续看书。他的背挺得很直,

写字的时候左手会不自觉地扶一下眼镜——他戴着一副很普通的黑框眼镜,

镜片后面的眼睛专注而认真。我收回目光,坐在了他让出来的位置上。

窗外的阳光正好落在我面前的桌上,暖洋洋的,很舒服。后来我才知道,他叫顾深,

计算机系大二,年级第一,拿过全国大学生编程大赛的金奖。但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在学校里的存在感几乎为零。没有校草的名号,没有庞大的后援团,

没有人在论坛上讨论他。他就像校园里的一棵树,安静地站在那里,不争不抢,

自成一个世界。而这个人,后来会成为我的全世界。那天之后,我发现了一个规律。

每周三下午,顾深都会出现在图书馆三楼靠窗的那个位置。他在那里看书,写代码,

偶尔会趴在桌上睡一会儿,睡相很乖,呼吸很轻,像个安静的少年。而我,

也开始习惯每周三去图书馆。一开始我告诉自己,是因为那个位置阳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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