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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

“那更好。我们申请法院调查二〇一九年前后该房屋是否存在转移登记申请。”

沈知行终于停了一下。

“申请是对方的权利。”

证据交换结束,我爸在楼下等。

他没进去。

他说看见沈知行替别人说我们家的事,自己血压会高。

我出来时,他靠在树边。

“怎么说?”

“那张纸是真的。”

他脸色一变。

我把完整内容告诉他。

他马上拍腿。

“我就说!你妈不可能说房子不要了。”

“爸,你还记不记得为什么签?”

“物业呗。后来老贺跟你妈商量,说先这么写,谁问就是亲戚暂住,省得房子转不了还天天解释。”

他越说越气。

“老贺活着的时候,过年还来家里喝酒。你妈生病,她提着东西来看。怎么人死了,纸上的话全变了味?”

唐笙说:“因为死人不会出来解释。”

我爸眼圈一下红了。

“那怎么办?”

“找活着的。”

第一个找到的是原来的物业经理,姓邱。

已经退休。

她记得我妈。

“老陈啊,当然记得。她天天说过户。那套房当时情况麻烦,我们物业也催过。”

我问:“二〇一五年那个居住确认书您知道吗?”

邱经理想了想。

“有印象。那几年很多安置房都这样,产权人不是实际住户,物业让出个说明,免得以后扯皮。”

“能证明房子已经卖给我妈吗?”

她摆手。

“这个我证明不了。我只知道你妈一直说买了。贺明媛有一次来交材料,也说‘房子卖给老陈了,等政策’。”

唐笙马上问:“什么时候?”

“哪年真记不住。”

“愿不愿意出庭?”

邱经理看了看我们。

“要我说我亲眼见的,可以。别的我不敢讲。”

已经不错了。

第se.n二个人,是我妈以前公司的老会计。

姓赵。

赵叔住城西。

我们找过去时,他正带孙子写作业。

听完来意,他从柜子里找出一个旧账本。

“你妈以前什么都记。”

账本不是公司账,是我妈自己的小本子。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那一栏写:

“松柏里首款86。”

五月二十七日:

“尾款40,钥匙已交。”

旁边还有一句:

“明媛说五年后办证。”

我摸着那行字,半天没说话。

赵叔问:“这能有用吗?”

唐笙说:“单独看证明力有限,跟其他证据能互相印证。”

他点点头。

临走时又想起什么。

“对了,小陈,你妈后来是不是去房管局交过一笔钱?”

“我爸说有。”

“你问问银行。她那年找我,说什么土地出让金十几万,抱怨买个房子手续真多。”

唐笙眼睛亮了。

“哪年?”

“我退休前一年。”

“二〇一九?”

“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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