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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车祸的时候,手里攥着玉镯。孟婆说:「这东西能买命。回去,找个人真心爱你,

让他替你戴上。」我问:「戴上会怎样?」她没回答。后来顾深替我戴上了。

他倒下去的瞬间我懂了,这镯子从来不是护着我的。它是用来杀死那个真心爱我的人。

而我妈,当年到底是谁替她戴上去的?1我是在整理储物间时,发现那个玉镯的。

母亲临终前拉着我的手说:「阿念,这镯子给你未来婆婆的,是咱们家的规矩。」

她病得脱了相,力气却大得惊人:「镯子必须在你结婚那天,亲手戴到婆婆手上。」

我把镯子放进锦盒,一放就是三年。傅司衍说等公司上市就娶我。等了一年,上市了。

他又说等拿下城南的项目。又等了一年,拿下了。他说等沈家的案子结束。

我不知道沈家的案子什么时候能结束。我只知道,沈家有个女儿叫沈知意,

是傅司衍的大学同学,也是他书房抽屉里那张照片的主角。照片上,傅司衍笑得像个少年。

我从没见过他那样笑。2今晚他去参加沈家的晚宴。我帮他整理衣柜,

指尖触到内层口袋里的硬物。是一枚戒指。卡地亚的经典款,内侧刻着「Z.Y」。知意。

我攥着那枚戒指,站在衣柜前。窗外的夕阳把整个房间染成暗红色,像凝固的血。手机响了。

傅司衍发来消息:「今晚不用等我,晚宴结束得晚。」我打了三个字又删掉,

最后什么都没回。他回来时已经凌晨三点。我从沙发上醒来,闻到他身上的香水味。

不是我的气味,是佛手柑和橙花混合的味道,清冷又矜贵。「怎么睡这儿?」

他解领带的动作顿了顿。「等你。」「我说了不用等。」我站起来看着他:「傅司衍,

沈知意回来了,对吗?」他没有否认。他从来不屑于对我说谎,只是选择性地沉默。

这种沉默比谎言更残忍,你不值得我费心去骗。「那枚戒指,」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抖,

「我看到了。」他终于抬眼看我,目光疏离得像在看一个陌生人。「林念,我们谈谈。」

3我们坐在餐桌两端,桌上摆着我刚煮好的醒酒汤,他一口没动。「知意出了车祸,

双腿需要复健,」他说,「她在这边没有亲人,我答应照顾她。」「照顾她到什么时候?」

「到她能站起来。」「然后呢?我们结婚?」傅司衍沉默了很久。

久到窗外的天光从深蓝变成灰白,久到醒酒汤凉透了。「念念,」他终于开口,声音很轻,

「你值得更好的人。」这句话像一把刀,准确无误地扎进我最柔软的地方。不是我不够好,

是我不配被爱。不是他不爱我,是我值得更好的。这套说辞他一定排练了很久。4我搬走了。

叫了货拉拉,司机帮我把几个纸箱搬上车,问:「姐,就这些?」就这些。三年,三个纸箱。

房子是傅司衍的,车是傅司衍的,连衣柜里那些吊牌都没拆的衣服都是他买的。

我在这里住了三年,却发现自己什么都不曾真正拥有过。新租的房子在老城区,六楼,

没电梯。楼道里的灯忽明忽暗,墙壁上贴满了开锁、通下水道的小广告。一室一厅,

厨房的灶台只能放一个锅。但窗台朝南,阳光照进来的时候,整个房间都是亮的。

我开始找工作。沈知意出国前在一家画廊做策展,我恰好也是学艺术史的。

这段履历在认识傅司衍后就中断了,他说:「我的女人不需要上班。」现在「他的女人」

有别人了,我需要重新养活自己。面试了四家公司,

最后一家画廊的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短发,戴银框眼镜。

她看了看我的简历:「你有个三年的空窗期,为什么?」「谈恋爱。」「分手了?」

「被甩了。」她看了我一眼:「下周一来上班。」5沈知意主动来了画廊。她坐在轮椅上,

穿白色连衣裙,长发披肩,皮肤白得近乎透明。五官不算惊艳,

但有一种让人移不开眼睛的清冷气质。像月光。不像我,顶多是月光下的灰尘。「你是林念?

」她抬起头,眼睛里带着笑意。「我来是想把这个还给你。」她从包里拿出一个锦盒递给我。

我打开。玉镯安静地躺在里面,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这镯子怎么在你那儿?」

「司衍送我的,」她垂了垂眼,「他说是他家的传家宝。」我浑身一僵。那只玉镯,

是我母亲的遗物,是我亲手交到傅司衍手上的。我告诉他,这是要给他母亲的,

是我们家乡的规矩,镯子必须在结婚那天,由我亲手戴到婆婆手上。他收下了。

他跟我说:「念念,我会好好保管的。」然后他把它送给沈知意,

告诉她——这是他家的传家宝。我站在原地,觉得天旋地转。不是难过,是恶心。

像吃进嘴里的东西突然发现有虫子,那种从胃里翻涌上来的恶心感。6「还有一件事,」

沈知意犹豫了一下,「司衍说让我帮他跟你解释——」「不用了。」我打断了她。「沈**,

感情的事,一个巴掌拍不响。他爱你,你不爱他,那是他的事。他爱我,他不爱我,

那是我的事。这之间没有对错,只有选择。」沈知意愣住了。「他选择了你,你就好好珍惜,

」我笑了笑,「别像我一样,把三年时间浪费在一个不爱你的人身上。」我转身准备走,

沈知意忽然叫住我。「林念,你真的误会了,」她的声音很轻,「我跟司衍只是朋友,

他有未婚妻了。」我停住脚步。「今天联姻发布会,你不知道吗?」沈知意拿出手机,

翻到一条新闻递给我。屏幕上是傅司衍和一个女人的合影。女人穿红色礼服,挽着他的手臂,

笑得灿烂。新闻标题:傅氏集团与沈氏企业联姻,傅司衍与沈知微将于下月举行婚礼。

我盯着那张照片,忽然觉得喘不过气。7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出租屋里煮了一碗馄饨。

皮是超市买的,馅是自己调的,猪肉大葱,加了一点虾皮提鲜。咬第一口的时候,

我想起沈知意微博上那张照片。那碗馄饨的馅是荠菜猪肉的。我从来不吃荠菜,因为过敏。

但傅司衍不知道。或者说,他从没问过我。他做了那么多碗馄饨,没有一碗是为我做的。

那顿饭吃到一半,我打开闲鱼,开始卖东西。三周年纪念日的项链,他说「不用还」的那条。

卡地亚的戒指,他忘记收走的那枚。还有几个他送我的包,连包装盒都没拆。

每一项都标了极低的价格,像是在甩卖一段不值钱的感情。项链被一个女孩买走了,

她留言:「好漂亮,是男朋友送的吗?」我回她:「是,但不是送我的。」

戒指被一个男人拍下,他说要用来求婚。我问他:「你爱她吗?」他说:「很爱很爱。」

我把戒指包好,用泡沫纸裹了三层。在卡片上写:「祝你们白头偕老,

永远不要放开对方的手。」这是我对傅司衍没说出口的话。我放了手,不是因为不爱,

是因为我知道,他从来不曾牵起过我的手。8三个月后,我走在街上,

被一辆闯红灯的货车撞飞。意识消散的最后一秒,我听到有人在喊我的名字。那声音很远,

像是隔了几层玻璃。我以为是傅司衍。但那不可能,他从来不叫我的全名。他叫我「念念」,

带着一种温柔的敷衍,不是哄小孩,是哄宠物。我死了。死得很彻底,

像一块橡皮擦掉的铅笔字,连痕迹都没留下。救护车赶到的时候,我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医生说,脾脏破裂,大出血,救不回来了。他们说,我死的时候,手里还攥着一个锦盒。

锦盒里是那只玉镯。那是我准备拿去鉴定中心的。我想知道它到底是什么材质的,值多少钱。

如果值钱,我就卖掉,捐给儿童福利院。妈妈说过,这镯子值钱。她没说值多少钱,

但她说:「念念,它值一条命。」我不明白一条命是什么意思。但很快,我就会明白了。

9冥界。没有牛头马面,没有奈何桥,没有彼岸花。只有一个很长的走廊,

走廊尽头是一扇门,门后面坐着一个女人。她穿黑色旗袍,上面绣着暗红色花纹。头发很长,

编成一条辫子垂在胸前。面前摆着一碗汤,冒着热气。是馄饨汤的味道。「坐。」

她指了指面前的椅子。「你是——」「孟婆,」她笑了笑,「不过我更喜欢别人叫我沈姨。」

「林念,二十六岁,未婚,死因——车祸。」她念着我的档案,「你有一笔福气账还没算。」

「什么福气账?」「人活着的时候会积攒福气。你这一生,对父母孝顺,对朋友真诚,

对恋人真心付出。按理说,你下辈子应该投个好胎,大富大贵。」「但是呢?」

「但是你自己把这个福气弄丢了。」10「你卖了傅司衍送你的东西,」孟婆说。

「东西卖掉了,福气也就散掉了。那些东西是他送给你的,代表他的心意。虽然不是真心,

但毕竟有因果牵绊。你卖掉的那一刻,就等于自己切断了这根线。」「切断就切断,

我不稀罕。」「可是你借钱给你室友治病的时候,用的是卖掉那些东西的钱。」孟婆看着我,

眼神有些复杂,「这笔钱,本来应该花在你自己身上的。」我想起来了。搬家后,

隔壁住了一个女孩叫小鹿。她得了白血病,家里没钱治。

我把卖掉戒指和项链的钱全都给了她。她说:「林念姐,我以后一定还你。」

我说:「不用还,你好好活着就行。」可小鹿还是死了。钱不够,手术失败了。她死的那天,

我去医院看她。她躺在病床上,脸色白得像纸,跟我说:「姐,对不起,我撑不下去了。」

我握着她的手说:「没关系,你已经很勇敢了。」她笑了笑,闭上了眼睛。

那天晚上我回到出租屋,哭了很久。不是因为钱,是因为我觉得不公平。这个世界上,

好人都短命,坏人都长命。11「所以,」孟婆说,「你用自己的福气,换了别人的命。

虽然她也没活成,但你这份心,老天爷看在眼里。」「那我现在怎么办?」孟婆端起那碗汤,

放在我面前。汤上飘着几个馄饨,馅料露在外面,是荠菜猪肉的。我忽然觉得恶心。

「我能不能不喝?」「不喝的话,你就带着这一世的记忆投胎,会很痛苦的。」

「我不怕痛苦。」孟婆看了我很久。她的眼睛很深,像两口古井。「林念,

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什么机会?」「让你带着记忆回到人间,回到你认识傅司衍之前。

」我的心跳了一下。「回到三年前?」「对。你可以避开傅司衍,过你自己的人生。

但是有一个条件。」孟婆从袖子里取出一个东西放在桌上。是一只玉镯。

和我母亲留给我的一模一样。12「你的母亲不是普通人,」孟婆说,「她生前许过一个愿,

用自己下辈子的福气,换你这辈子平安喜乐。」我浑身一震。「可是你上辈子没活完,

福气也没用完。这个玉镯是一个容器,封着你母亲留给你的所有福气。」「你回到人间后,

必须在半年内找到一个真心爱你的人,对方要心甘情愿为你戴上这只玉镯。如果做到了,

你就可以续命,下半辈子顺顺当当。」「如果没做到呢?」「魂飞魄散,

连投胎的机会都没有。」我沉默了很久。「你可以拒绝,」孟婆说,「喝了这碗汤,

投胎转世,忘了所有。」我低头看着玉镯,又抬头看着那碗馄饨汤。荠菜猪肉馅的,

上面漂着几滴油花,灯光下泛着油腻的光。就像傅司衍的温柔。也是看着好看,

实际上油腻得让人反胃。「我选回去。」「你确定?」「确定。」孟婆笑了,

把手覆在玉镯上:「记住,你只有半年时间。」我睁开眼睛。闹钟在响。手机上的日期,

是三年前。一切的一切,都回到了起点。13短信进来。「林念你好,我是傅司衍,

周六的朋友聚会,可以见到你吗?」这条短信我见过。三年前我第一次收到的时候,

心跳快得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我捧着手机关了灯,在黑暗中傻笑了半个小时。一个「好」

字,决定了我三年的命运。现在它又出现在我面前,像一个站在十字路口的魔鬼,

微笑着问我:还是一样吗?我打了三个字:「不去,谢谢。」发送。然后关掉手机,

刷牙洗脸,给自己煮了一碗粥。粥是大米小米混合的,加了几颗红枣,煮得稠稠的。

我用勺子一口一口地喝,喝得很慢,像是在完成一个仪式。上辈子死得太匆忙,

连最后一顿饭都没吃完。这辈子,我要好好吃每一顿饭。傅司衍没再发消息。

大概在他的世界里,「林念」只是一个聚会上可有可无的陌生人。这样最好。

我重新去画廊面试。宋青还是那个宋青,短发,银框眼镜,问我:「为什么有三年空窗期?」

这一次我说:「在读研。」「哪个学校?」「没考上。」她看了我一眼:「下周一来上班。」

我走出画廊的时候,阳光很好,街边的梧桐树刚发芽,嫩绿的叶片在风里摇晃。

一只橘猫蹲在台阶上舔爪子,我蹲下来摸了摸它的头。活着真好。我不用再等了,

不用再猜了,不用再为了一个不爱我的人把自己掏空了。我自由了。14可自由是有代价的。

玉镯又回到了我手上,倒计时是半年。一百八十天,四千三百二十个小时。

我要找到一个真心爱我的人,心甘情愿为我戴上这只玉镯。真心爱我。

这四个字比「魂飞魄散」还要可怕。上辈子活了二十六年,只有一个男人对我说过「我爱你」

。那人是傅司衍。可他说的是假的。时间一天一天过去。画廊的工作很忙,认识了很多人。

有的对我表示好感,送花请吃饭,说一些暧昧的话。但我看得出来,他们不是真心。

不是因为他们坏,是因为他们看我的眼神,和傅司衍看沈知意的眼神不一样。那里面有光,

不是任何人能伪装的。是从骨子里渗出来的,像岩浆,灼热、滚烫、没有任何理智可言。

而这些人看我的眼神,顶多算是温水。温和,礼貌,安全,但不烫人。我要的是烫人的。

哪怕会灼伤我,哪怕会被碾压成灰烬,我也想要一个爱我如命的人。不为续命,为证明,

我也是值得被爱的。四个月过去了。距离半年之期还有一个多月,我开始着急了。不是怕死,

是怕辜负了母亲。她没有用自己下辈子的福气换我苟且偷生,她是想让我幸福。

可我连找到爱情都做不到。15那天傍晚,下雨了。我没带伞,站在画廊门口等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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