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空气是自由的,每一滴汗水都是为自己流的。
凭借着过去八年为了伺候宋淮生练就的精湛裁缝手艺,我很快在后勤部站稳了脚跟。
别人一天只能缝十件工装,我能缝二十件,而且针脚细密,绝不脱线。
不到半个月,我就被后勤部的王部长破格提拔为被服厂的生产小组长。
“云秀组长,传达室大爷喊你,说有你的信!”
一个圆脸的女知青跑进车间,大声喊道。
我停下缝纫机,拍了拍身上的线头,走出了车间。
传达室的桌子上,放着一封厚厚的信。
信封上的字迹苍劲有力,是我曾经闭着眼睛都能描摹出来的笔锋——宋淮生。
传达室大爷笑呵呵地说:“这信可真厚,是你家里人寄来的吧?看这邮戳,在路上走了快半个月呢。”
我静静地看着信封上“苏云秀亲启”五个字。
以前,我做梦都想收到宋淮生出差时写给我的一封信,哪怕只有寥寥几笔,我也能欢喜好几天。
可现在,看着这封迟来的,厚达十页的信,我的内心竟然掀不起一丝波澜。
我伸出手,拿起那封信。
没有拆开,没有犹豫。
我转身走向传达室门外那个用来烧废纸和煤渣的铁炉子。
大爷愣住了:“哎?丫头,你怎么不拆开看看?”
我面无表情地掀开炉盖,手一松。
那封承载着宋淮生十页痛悔与祈求的信件,就这么直直地落进了通红的炉膛里。
火舌瞬间席卷了信封。
“大爷,不是什么家里人,是不认识的盲流寄错的。”我语气平静,看着那些写满字迹的信纸在火焰中卷曲,发黑,最后彻底化为一团灰烬。
连同我过去八年的愚蠢,一起烧了个干净。
我盖上炉盖,转身大步走回了车间。
我现在没有时间去理会一个烂人的迟来深情,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大西北风沙极大,兵团现有的工装领口和袖口设计很不合理,知青们干活时,沙子总是顺着缝隙往里灌,不仅磨破了皮肤,还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我利用休息时间,画了十几张图纸,将工装的领口改成了可调节的防风立领,袖口增加了松紧收口,还在膝盖和手肘处加厚了耐磨的帆布。
当我把第一件改良版工装样衣送到王部长面前时,王部长眼睛都亮了。
“好!好手艺!这设计太实用了!”
王部长激动地拍着桌子,“苏云秀同志,你这可是给咱们兵团解决了一个大难题啊!我马上向上面打报告,全厂推广你的改良方案!”我不卑不亢地敬了个礼:“保证完成任务!”
那个曾经只能围着宋家灶台转,连上桌吃饭都不被允许的村姑,如今站在大西北的狂风中,脊背挺得笔直,眼里闪烁着属于自己的光芒。